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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学生谈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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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生对版权的内容感兴趣吗? 什么是向他们谈版权保护的合适年龄? 怎样用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与他们谈版权? 配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针对儿童的 “以史为鉴,创造未来:艺术与版权”(“Learn from the Past, Create the Future: The Arts and Copyright”)一书的出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流处(WIPO Communications Division)在2007和2008 年间在日内瓦国际学校分别针对8 至9 岁和11 至 12 岁的学生进行了尝试。
 
  在与学校老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沟通后,他们决定对这两个年龄段的学生办一场突出版权重要性的讲座,教授内容包括与作品有关的基本概念,作者, 作者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以及作品受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符号。 回应学生的要求,讲座议题也包括盗版行为等。讲座利用了现代化教室技术——互动式智慧板 (Smartboard),这使演示十分生动,并能达到教师与学生互动的目的。
 
  在讲座举办前一天,学校老师与学生就文艺作品和他们的重要性进行了交流, 老师要求学生在第二天将他们喜欢的各种作品 (包括书, DVD或CD)带到学校。在课堂上,这些不同类型的艺术表达和他们的载体被一一审视,学生被要求说出作品中不同类型的艺术表达形式和他们的作者。学生们认识到在同一载体中可有多种艺术作品形式出现。例如一本书中一般都包含文字作品,但也可包括不同作者创作的插图和照片。学生们在课堂上兴奋地传递这些书、DVD和图片、照片等,认真识别各种不同的作品和他们的作者。
 
  在教师引导性问题的启发下,学生们尝试列出作者对其作品的各种权利,教师接着介绍精神权和经济权等专业词汇,并通过互动式练习确定学生们已理解教授的内容。通过智慧板, 学生被要求将一名著的封面,DVD和视频游戏(video games)等的照片与作品原始作者(译者,改编者,注释者等) 的相应经济权利相对应。一些正在学习引用参考书目写研究论文的学生被引导对作者和被引证的作者的权利进行了对比和联系。
 
  认识了他们喜欢的作品的作者权利后,学生们懂得了自己也像所有其他作者一样对自己创作的作品拥有版权。他们被引导如何在作品上签署自己的姓名,标注日期以及使用版权符号。
 
学生们在课上提出的问题包括:
可以对音乐进行改编吗? 
我们能卖二手书吗? 
如果作者已死,如何得到其许可? 
如果作者死了,稿费给谁? 
版权到期后会发生什么情况? 
 
  一个小时的版权课结束后,学生和老师们的反馈表明,当学生8 到 9 岁时,他们对版权已有理解力,向他们介绍什么是作者,作者权利和保护版权的理由等版权基本知识非常合适。而当学生们11 到 12 岁时,他们已在思考更复杂的问题,并对例如网上下载,盗版行为和公知领域等感兴趣。
 
    老师们并反映,学生们尤其关心从英特网上复制音乐和电影等问题,他们对从英特网上下载作品违法的观点不完全认同,一些学生回家后还与他们的父母和兄弟共同讨论有关问题。老师们为学生已开始将他们所学的知识用于写论文中的参考书目和脚注感到欣慰,认为这是学校培育学生正直学术观念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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