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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网剧并非天生质量低劣 如何实现市场和口碑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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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自制剧《余罪》自5月份上线播出以来,播放量已超过30亿次。不同于此前大量网剧在播放量和口碑上呈现的两极分化,两季《余罪》在取得高播放量的同时,也获得了不错的口碑,在豆瓣上的评分分别为8.3和7.0,这说明网剧并非天生质量低劣。
 
  创作者“要有一颗想做好剧的心”
 
  《余罪》总制片人、爱奇艺副总裁、版权管理中心总经理张语芯第一次看《余罪》剧本时,就被吸引住了,因此决定投拍。仅仅24集的《余罪》,创作前后历经两年,比一些电视剧的制作周期还长。
 
  让张语芯印象更深的是后期剪辑中的“打磨”:“我看第一遍时感觉这是电视剧不是网剧,要求制作团队改;看第二遍时,感觉节奏太慢,于是再改……就这样,我先后完整地看了至少四遍,边看边改,至于修改了多少地方,真的记不清了,反正上线播出前一直在修改。”
 
  优质的剧本以及制作团队的精品意识,成就了《余罪》市场和口碑的双赢。在张语芯看来,网剧不应成为粗制滥造的代名词,网剧同样可以出精品,而要拍摄制作出优质的网剧,出品方、创作者首先“要有一颗想做好剧的心”。
 
  不过,并非所有的网络平台都能坚持“悦享品质”的理念。正如中国视协理论研究部主任赵彤所言,大多数网络播出平台和网剧制作机构,都在追求短期效益,都想挣快钱,缺乏长远规划。
 
  “唯播放量、唯广告收入,使得一些网络剧生产者甘愿当‘市场的奴隶’,这种‘赚快钱’的意识必须扭转。”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节目部副主任龚禹霖呼吁,网络剧从业人员和机构要树立“百年老店”意识。同时,要培养一批网络剧创作人才,为网络剧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影视剧管理应坚持“一个标准”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要求,网络剧实行“先审后播,自审自播,不审不播”原则,在内容要求上,网络剧和电视剧也实行“一个标准”。然而,在具体操作中,电视剧实行的是“他审”——由广电部门审核;网络剧则是“自审”——由网络播出平台自己审核。
 
  一些网络平台能够较好地自审、自律,主动落实平台责任,但在市场竞争和商业利益面前,仅仅靠自律,很难保证所有网络播出平台都“不打擦边球”,不触碰“底线”和“下限”。
 
  在赵彤看来,虽然有关部门要求“他审”和“自审”都必须坚持“一个标准”,但由于操作主体不同,具体执行中不可能完全按照“一个标准”来操作,从而造成影视剧管理上的标准不一。网络剧在整体质量上要差于电视剧,多少跟这种管理上的不同有关。因此,赵彤认为,有关部门应该主动作为、积极作为,而不能把什么都推给网络平台。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副教授杨洪涛也指出,网络剧要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型升级,需要通过国家政策和市场化淘汰相结合的方式,从网络剧的“入口处”加以把关和约束。
 
  网络剧精品化需全行业共同努力
 
  目前,国内网络剧尚处在探索和发展阶段,网络剧制作机构从整体上看,无论是团队力量还是创作理念,都无法跟电视剧制作机构相媲美。因此,网络剧在艺术性和思想性上的提高,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
 
  除了加强行业自律、政府管理,龚禹霖认为还应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比如,为加强对网络剧创作的引导,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已举办三届年度优秀网络作品推选活动,现已成为网络剧等网络视听作品的年度“风向标”。
 
  许多网络剧专注于经营粉丝数量、扩展传播渠道、开发衍生产品,而不以打造精品内容为主要目标,因此创作出的作品缺乏长久的艺术生命,甚至部分作品导向出现严重偏差。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龚禹霖建议,要尽快建立关于网络剧的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本报记者 韩业庭 本报通讯员 张进进)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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