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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网络音乐自审贵在自律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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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对网络音乐内容实行企业自主审核、承担主体责任,文化行政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制度。
 
  网络音乐呈平民化、大众化发展趋势,在利益诱惑下,部分网络音乐在悄然变质变味,甚至出现“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文化部发布加强和改进通知,使责任更加明确、标准更加清楚、流程更加严密,必将为发展和繁荣网络音乐保驾护航。
 
  一些内容低俗、恶俗的网络音乐之所以能够在网上恣意传播,一方面是行政审查和监管不力,另一方面是利益驱使。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对于每天如此海量庞杂的信息,单靠文化行政部门来审查,力量明显不足。更何况,一些网络音乐创作和经营者为了经济效益,为了点击量,抱着“不查不改”的心理蒙混过关,甚至经常通过巧妙地包装和伪装来逃避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查和监管。源头治理才能治本,在这种形势下,急需让企业首先在源头上把住关口。
 
  治理违规网络音乐,必须明确责任,建立长效的过滤机制。网络音乐内容实行企业自主审核、承担主体责任,这是源头治理。“谁经营、谁负责”,企业自审就是自滤,既要自审创作和经营理念,更要自审创作内容。网络音乐不能见利忘义,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沾满铜臭气。始终要坚守音乐的审美理想,始终要负起对道德的引导,始终要表现核心价值观。所以,必须坚持内容为王,要有情趣、有内涵、有意义,要健康积极向上。企业自审不是放任自流,要严格按标准加强审查和监管,严把生产和流通第一关,只要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必须先行淘汰。否则,就必须受到严厉的惩处。实行企业自审,责任更加明确,这也能倒逼网络音乐创作经营者规范操作,坚守社会责任,探索发展路子,创新特色品牌,既避免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也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这强调了内容建设是发展网络文化的关键。对网络音乐内容实行企业自主审核,正是突出内容建设,突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强调了企业承担的主体责任,这也有助于培育企业的行业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实行网络音乐内容自审,发展和繁荣健康向上的网络音乐,这是一种文化自信,而这种自信贵在自律、自省和自觉。因此,网络音乐自审,人人不能袖手旁观。(杨政)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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