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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科技服务产业化 知识产权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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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解决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何进一步激发企业在建设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中的主体作用?《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 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拓展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加大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力度、促进科技中介服务集群化 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旨在突破体制机制瓶颈,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社会、政府各方面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从“使用权、处 置权、收益权”,到知识产权证券化、技术转移交易平台,《意见》提出不少具有经济概念的关键词。而这些名词均指向“转化”二字,力图用各种“经济杠杆”撬 动科技转化。
 
  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三权”自主
 
  《意见》明确下放“三权”:“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 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实施转移转化,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
 
  此前,科研单位形成的科技成果,需要从市一级往上逐级报备,使用、处置、收益的自主权范围只有“30万元”以内。面对繁琐程序,科研单位的成果耽误不起;面对报批责任,相关部门也有点负担不起。市科委体改法规处处长吴寿仁认为,《意见》其实不仅是向科研单位放权,也是强化科研团队在实施转化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科研人员作为转化的“主人翁”。
 
  “三权”自主也紧随着分配比例的再造,《意见》提出“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吴寿仁表示,此前即使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的股权激励改革,研发团队在“饼图”中的占比也是不高于50%的,可见如今经济上的激励力度非常之大。而且,同一条还提出“转化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基数”——这意味着,即使奖励数额较大,也计算在工资总额之外,不影响科研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上税额度。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另一维度的“自主”,那就是自主创业。《意见》“鼓励科研人员在岗离岗创业”,同时也“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兼薪”。吴寿仁认为,这其实明确了3种形式的“合法性”,即在岗创业、离岗创业和兼职兼薪。
 
  知识产权证券化+技术交易制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总裁、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总经理谢吉华表示,《意见》“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中的一些提法很新,体现了“具有全球影响力” 的国际化视野。比如“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交易,争取国家将专利质押登记权下放至上海,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逐步开展知识产 权证券化交易试点”。
 
  谢吉华认为,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通常涉及知识产权交易,因此有必要在上海建立与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知产交易机构。所谓“知识产权证券 化”,是指创新型企业等发起机构,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衍生债权转到特设载体,再由这一载体进行重新包装、信用评价等操作,随后发行到市场上,成为可流通 的证券。在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业务量正快速增长,其中版权交易占了大部分,专利和商标的证券化交易还较少。上海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试点,有望在这 一领域与美国同处国际前沿位置,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金融资本更紧密结合。
 
  在另一层面的交易制度上,《意见》 第14条 指出:“充分发挥国家级技术转移交易平台的功能作用,建立与国际知名中介机构深度合作交流的渠道,打造辐射全球的技术转移交易网络,建立健全市场化、国际 化、专业化的营商服务体系。”谢吉华认为,这一提法将上海定位为辐射全球网络的一个中心,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匹配,也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契合,不但要把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来,也要把国内好的技术输送到国际市场。他表示,位于杨浦区的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已与美国Yet2、德国史太白等国际知名技术交易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正打造辐射全球的技术转移网络平台。
 
  科技服务业也要产业化
 
  当前,科技成果转化几率低、效率也低,大量成果积压沉睡,很快就失去了技术时效性,变为过期过气的成果。显然,光靠成果的供给方和需求方,还不能让转化大大提速增效。其中,科技中介服务必不可少。
 
  《意见》第14条就指出:“促进科技中介服务集群化发展。重点支持、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和骨干企业,形成若干个科技服务产业集群。”
 
  根据《意见》导向,“需要借助市场力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社会中介,再依托他们向外扩散”。上海科学院院长、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钮晓鸣表示,遗憾的 是,目前这种技术转移的渠道并不顺畅,其中原因之一是技术中介机构从转移和扩散中获得的利益十分有限,缺乏积极性与持续性。因此,上海也将按照国际通则, 保障转化的第三方获得成果收益的较大部分,激励他们将成果有效转移、快速流动,科技服务业自身也随之实现产业化。
 
  谢吉华也表示,这条意见对科技服务业工作者来说是振奋人心的。科技服务业受到重视,在此基础上还提出“集群化发展”,富有新意和远见。“目前,国内大多 数科技服务机构功能单一,分散运营。而若干个科技服务产业集群,将各种功能的服务机构集聚在一起,有利于做大做强这一产业,提升转化链条上中介环节的能 级。”
 
  ★《意见》速读
 
  ■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转化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基数
 
  ■鼓励科研人员在岗离岗创业,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兼薪
 
  ■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交易,争取国家将专利质押登记权下放至上海,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逐步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试点
 
  ■充分发挥国家级技术转移交易平台的功能作用,建立与国际知名中介机构深度合作交流的渠道,建立健全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营商服务体系
 
  ■重点支持、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和骨干企业,形成若干个科技服务产业集群(记者 徐瑞哲 俞陶然)(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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