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挥霍人生 > 查看日志
查看日志:邓小平故居照片被侵权 原告获赔六万五
浏览次数:706

  
 一幅由摄影爱好者郑继明拍摄的,名为“小平故居图”的照片被北京康银阁钱币公司(以下简称钱币公司)采用,成了“装帧卡”的背景。郑继明以钱币公司没有向他支付报酬为由状告钱币公司。广安中院判决钱币公司赔偿郑继明9万元,钱币公司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月24日,省高院的法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钱币公司最终同意支付郑继明6.5万元,并于当日到帐。
  据悉,郑继明是广安人,他拍摄的一幅“小平故居图”,曾被采用为“邓小平故居留言簿”封面。而北京康银阁钱币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开发行了以小平故居为背景的“装帧卡”115万枚。郑继明认为装帧卡所使用的“小平故居图”全景照是钱币公司擅自从“邓小平故居留言簿”封面盗用的,严重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因此郑继明将钱币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钱币公司赔偿他5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在《中国摄影报》上公开致歉。
  钱币公司却认为,发行“邓小平诞辰100周年普通纪念币装帧卡”是为了缅怀伟人的丰功伟绩,没有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因此,公司的行为没有侵犯郑继明的权益,不应承担责任。钱币公司同时认为,郑继明的摄影作品是普通作品,艺术价值不高,拍摄费用也不多,同类作品的市场使用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广安市中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任何人在使用他人的摄影作品时,应尊重其著作权,依法取得许可,为其正确署名并支付报酬,因此一审判决钱币公司赔偿郑继明损失9万元。钱币公司却认为9万元的高额赔偿费用没有依据,于是向省高院提起上诉,要求按照郑继明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2月24日,省高院的法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钱币公司最终同意支付郑继明6.5万元,并于当日到帐。
 

关于发表博客的说明
博客作为您个人发表学术观点的平台,请您发言时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政策,责任自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单位

京ICP备05053801号-1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保留所有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