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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不一样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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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知识产权

若干年前我在某大学讲座:题目叫《不一样的知识产权》,提出要多维度看知识产权,不要局限于法律。
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岗位对知识产权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在他们眼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在法律界知识产权归结为一个“权”字,界定为“权利”。这个权利实在不令人喜欢,要先交“保护费”,要交诸如申请费、代理费、维持费等才能获得持续的保护,发生了侵权还要自己掏钱去维权。如果没有创新知识产权就是无源之水,所以创新是基础。一个国家的技术实力体现在创新力上,创新力与知识产权的数量并不能划等号。行业内一直在纠结专利质量,本人始终认为所谓专利质量评判的是专利技术水准的高低而不是专利文件写得好坏,提升专利质量需要着眼整体提升我国综合创新能力,而这不是现有知识产权服务系统能做到的,更需要技术研发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知识产权是“知识”。创新不是目的,国家创新是要提升综合国力,企业创新是通过新技术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最终把知识产权变成企业的财产,所以知识产权是“产”。知识产权有三个:法律的、技术的、商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是个系列的过程,先要有创新成果,然后把创新的成果变成法律上的权利,再转化为企业的财产,为企业带来盈利。知识产权是个复杂的综合系统,三个知识产权是三个子系统,需要三种专业技能,需要相互协同才发挥最终的效用。
不一样的知识产权必然造成不一样的认识。微信上流传着一个段子:说女妖精慕唐僧的美色,把唐僧抓到洞府,带进自己的卧室里,脱光了衣服对唐僧说:“现在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唐僧拿着妖精的Iphone6手机就走了。猪八戒一个劲责怪师傅错过了一次艳遇,孙悟空则认为妖精抓走了师傅应该一棍子打死,只有沙僧认同唐僧的做法,沙僧说:师傅做得对,拿女妖精的衣服也没法穿啊,拿Iphone6还可以在危难的时候给观音姐姐打电话。同一件事情,四个人有三种看法,对于不一样的知识产权,谁能肯定芸芸众生的认识就一样呢?
某教授对《不一样的知识产权》题目很不满,说知识产权就是一样的。“一样的知识产权”是一样的概念?还是一样的认识?概念可以统一,认识却不一定能够统一。知识产权人常常抱怨领导根本不重视知识产权,那么是不是要扪心自问一下,你所认为的知识产权与领导理解的一样吗?我们可以抱怨领导不懂知识产权,但是工作安排不能不服从。在领导眼里知识产权只有一个样,就是必须与企业的盈利目标一致。如果我们知识产权人还死守着自己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企业目标没有对接,与领导的认识没有对接,犹如汽车挂了空挡,再用力踩油门都是浪费油而已,吃力不讨好了。
基于知识产权是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多个专业,每个专业都有各专业的偏识,由此形成几个不一样的知识产权,各个专业之间很难达成统一的认识。企业要求一样的知识产权,因此我们知识产权人必须摒弃专业偏识,尽量多维度思考问题,做出必要的妥协,与企业的盈利目标达成一致。另外,需要积极进行内部培训,促使企业全体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知一样,这样我们的工作才好开展,才能做出有目共睹的成效。
作者:王瑜
2015年4月作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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