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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网络文学实名制引热议 或可保护网络作家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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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行实名注册等问题作出了指导。《意见》发布后,“网络文学实名制”一时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网友:网名辨识度较高,用着方便安全;
 
  专家:实名制是保障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开始,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小说成为人们在阅读文学书籍之外的新鲜事物。由于网络文学题材新颖,更新迅速,作者会跟着网友的阅读需求不断地调整写作方向,这种创作形式一时间让网友趋之若鹜。各大网站、论坛、贴吧等互动社区,均有不少网络写手在进行网络写作。
 
  从最早的网络文学开始,不少网络写手都有一个非常特别的网名。这些网名由于个性极强而让网友一下子记住了他们,比如早期的网络写手痞子蔡、李寻欢、安妮宝贝等。之后,越来越多的网络写手随着他们作品的走红,而让人记住了他们的网名,比如《星辰变》的作者“我吃西红柿”、《嫁给吸血鬼》的作者“九穗禾”、《光之子》的作者“唐家三少”、《鬼吹灯》的作者“天下霸唱”、《明朝那些事》的作者“当年明月”、《龙族》的作者“江南”、《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等等,都是在网上红极一时的名字。
 
  那么,为什么网络写手要用网名来写作呢?小轶曾经是榕树下中文网频道编辑,也是天涯论坛中的版主、知名网友。小轶自己也是网络文学的爱好者,她和很多网络写手都有很深的交往。她认为,网络写手采用网名是和最早网络文学发表特点有关。在网络文学出现的初期,网络写手都是在论坛上发帖,也习惯了用自己在论坛上注册的网名来进行写作,对于论坛中的网友来说,大家对于网名的辨识度相对较高,用网名交流也比较方便,等到写手的作品有了影响力,他们的网名也就随着作品走红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早期在网上进行创作的网友都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写作,平日里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为了省去一些麻烦,也为了不引起自己身边的同学、同事的关注,利用网名进行创作似乎比较方便。此外,一些网络写手在创作时使用的是身边的一些素材,比如某些官场小说的作者、公司商战题材小说的作者,为了防止自己身边的人“对号入座”,他们通常也喜欢用网名来进行创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用网名进行创作让他们感到安全,也让他们在写作上放开手脚。
 
  “更多的网络写手起名字纯粹就是为了好玩、新奇,能够引起大家注意,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随着他们所写的网络作品走红后,他们的名字也被网友所关注,而网络写手特殊的网名也让作者本身有了一层神秘感。”小轶说,“当然,也有不少的网络写手在自己的作品走红后,不愿意自己的生活被打扰,他们也往往会用网名,除了和文学网站的编辑接触之外,不愿意将个人的生活情况透露,这也是创作者采用网名的重要原因。”
 
  在文学网站频道编辑的小轶看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不会给网络写手带来太多的问题,“我看了这份‘意见’的具体内容,网友认为以后作家要以实名制的方式发表作品是对这份‘意见’的误读,根据‘意见’要求,网络作家要进行实名制认证,而非以真实姓名来发表作品。目前,绝大多数中文网站都会在后台对网络写手进行实名认证,这项工作其实早就在做了,因为现在的网站都是要商业运作的,网络发表作品需要向作者进行付费,如果不进行实名认证,如何向作者发放稿费呢?”
 
  不少文学网站的编辑也都认同小轶的说法,国家出台文件要求网络作家实名制,实际上是对网络作家的保护,并不会有太多的争议。
 
  那么,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份“意见”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在回答新华社记者的问题时说,去年以来国家在行业内进行了大量调研,具有规模的大多数文学网站实际上已经采取了作者实名注册的内部管理办法。去年11月对当前具有代表性的100多家网络文学网站专门进行了多层次调研,认为作者实名注册不仅是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必须,且已经具备良好的现实基础。
 
  宋建新表示,网络文学作者实名制是保障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发表作品的作者只有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才可切实使作者在版权保护、支付稿酬、评优表彰等诸多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极大改善当前网络文学创作恶意抄袭模仿、肆意侵权盗版的现象。
 
  网络文学实名制怕对号入座,会限制作者创作空间?
 
  出版司负责人:作者在网站前台发表文章,仍可自愿用网名,实名制是指在网站后台注册。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负责人介绍,网络文学作者实名制,指的是在网站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的作者,在网站后台注册时必须使用实名制,要向网络文学网站提交身份信息。至于作者在网络文学网站前台发表文章时,仍然可以自愿使用网名、笔名。网络文学网站则具有对作者信息严格管理和保密的义务。这与传统文学出版署名要求并没有任何区别,作者向出版社提交作品时,也必须向出版社提交真实姓名等身份信息,出版社只有掌握了作者的真实信息后才会为之出版作品。
 
  虽然不少网站的专业人士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意见”没有表示太多的异议,但是关于“意见”中网络文学实名制的话题,还是在网上和现实中引起了热议。
 
  秦月明就对这份“意见”有着自己的看法。他是天津师范工程学院的学生,也是一名网络文学的爱好者。平日里,秦月明除了阅读网络文学作品之外,也在网上写一些关于公司商战类题材的小说。他的很多作品都发表在论坛上,他创作小说的灵感基本上来自他所实习的那家公司。他说,去年他去了天津一家规模颇大的商业公司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他发现了这家公司的很多问题,比如各个业务部门之间的明争暗斗,比如公司老总和某些社会关系的错综复杂,等等,都让他产生了创作的欲望,他也据此开始构思一部现代商业题材的小说,并以“帖子”的形式发表在网络论坛上。他的“帖子”在论坛上发出后不久,就得到了网友的好评,大家纷纷留言点赞,也让他有了创作的信心,他决心将这部作品一直写下去。目前已经写了将近20万字,在他的写作规划中,这部作品要写成三部曲,总共100万字。不过,在看了“意见”之后,秦月明也有些担心,他并不想让大家知道这部作品的作者是谁,他写作的目的主要是自身爱好,再有就是想在作品中表达自己对某些社会现象的反思。“因为文章中涉及到的一些情节,虽然经过文学加工,但很多都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如果作品发表时透露我个人身份,恐怕不少朋友都会对号入座,会认为我把他们写到了作品中。”秦月明说。
 
  他进一步解释说,每个人都有希望在作品中得到美化,哪怕一些客观描述都会引发歧义,所以对于他来说,网络文学实名制的要求多多少少都会令他产生些顾虑。“我也知道只是在网络的后台进行实名登记,在发表时还是会使用网名的,不过这肯定会对我的创作心理产生影响,会束缚我的写作思路。”
 
  “天降花雨”也是天涯论坛上的网络写手,他的朋友圈中,不少都是现实题材的网络网络作者。在他看来,网络文学实名制需要让他重新考虑创作内容与现实生活的重合度。他说,“我在写东西的时候,都会在开篇之前写上‘故事纯属虚构,如有巧合纯熟雷同’的字样,即便如此,也会有网友不断地猜测,我写的是哪个公司,文中的某个人物可能是谁谁谁,他们提到的那些人我根本都没有听说过。”“天降花雨”认为,网络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给创作者一个比较宽泛的空间,让网络写手能够尽情发挥自己的才情和想象力,只有创作的空间越大,才能让自己的作品得到较大的提升。“常年进行网络文学创作的写手们都知道写作的规矩和底线,也都清楚创作的尺度在哪里,我们不会去碰触与国家法律、互联网规定相违背的事情,即便有人触碰了法律,按照现今的网络管理技术,也能够轻易地将违反规定的人找出来,所以说在创作上还是希望得到更大的空间。”
 
  也有不少网友也对网络文学实名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网友“天若有情天亦老”在百度贴吧中说,网络本来就是个虚拟的世界,网络文学创作也是随着网络虚拟世界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网络文学实名制让虚拟世界有了现实的骨感,少了一些神秘,这对阅读者来说,恐怕并不是很好的体验。
 
  刘欣然是本市国际大厦一家外企的职员,几乎每天上下班的路上,她都是在阅读网络小说打发时间。刘欣然说,她有一些自己特别喜欢的网络作家,每天在网上“追文”也成了她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刘欣然担心网络文学实名制之后,那些她喜欢的作家会改变写作的风格,作品变得不好看了。
 
  新浪读书的一名编辑说,在他接触的一些网络作者中,不乏一些各行各业的精英,还有一些知名作家,他们通过使用虚拟网名的形式,在网络上发表一些作品,也有知名作家通过虚拟网名的形式来进行一些实验性的创作,他们甚至不希望网站的编辑知道他们本人的真实身份,网络文学实名制之后,恐怕会有一些这样的作者告别了网络写作。
 
  网络文学创作本来就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
 
  网络文学实名制可保护网络作家版权,规范一稿多发行为。
 
  网络作家实名制被网友纷纷热议,不少网络作者对此表示了赞同。胡金华是一名网络作者,他向记者讲述着这样一件事:2000年前后,胡金华曾经在某论坛上发表了一部抓捕逃犯题材的网络小说。这部网络小说写到三分之二时,由于单位临时派他到国外工作,而使他的创作停止了一年多。等到胡金华回国后继续他的网络小说创作时,发现之前在论坛上连载的作品已经被一名网友改头换面并续上了结局。令他最不能忍受的是,他之前辛辛苦苦写的十几万字也被署上了另外的名字。为此,他曾经找到论坛的管理者投诉,论坛的管理者虽然非常同情他的遭遇,但由于当时网络管理条件和网络管理规定所限,无法证明他就是该网络小说的原作者。后来,胡金华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当时法律对于网络著作权还没有太明确的规定,这也让他颇费脑筋。“我当时就想,如果我要是以实名制来进行网络小说的创作,可能就不会有后来这些问题了。”胡金华说。从此以后,胡金华在网络写作的过程中,特别注重自己的版权保护意识,比如他在起点中文网、凤凰中文网等网站进行作者登记时,一直使用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电话联系方式。他认为,在网站上进行创作使用真实身份,不仅方便自己与编辑的沟通,也能防止自己的作品被人侵权。在谈到网络文学实名制的话题时,胡金华首先想到的是:“意见”的出台,可以让更多的网络写手得到保护。
 
  “网络文学创作本来就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网络作者的作品本来就是给网友阅读的,又不是什么隐私性东西,没有必要去遮遮掩掩,把自己搞得很神秘。”网络写手“天生做梦”说,“网络文学实名制其实更加规范了网络创作,也为网络作家提供了保护,特别是对网络作家版权进行了保护,同时也让避免了一些作者使用不同网名,一稿多发的不规范行为。”
 
  有法律工作者也对网络文学实名制表示了赞同。本市至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国占开说,网络文学作者实名制可以保障作者合法权益,让网络文学创作者的自己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规范了网络文学创作中的不良行为。总之,这份“意见”对于创作者是保护,对于网络环境也是一种保护。
 
  也有专业创作人士表示,网络文学实名制也是提高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净化网络空间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网络文学存在数量大质量低,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的突出问题,原因在于有的作者责任意识淡薄,认为在虚拟空间创作可以随心所欲有恃无恐,少数作者更唯利是图,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致使有的网络文学作品充斥低级趣味。实名注册对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让网络作家在写作过程中多一些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恪守道德或者法律底线,自觉在网络文学中传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在守法的基础上进行有价值有意义的创作,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郑长宁)(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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