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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新媒体联赛版权竞购或白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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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赛季的中超联赛即将于周末打响,各路资本布局下的各式球队将开始捉对厮杀,无论是收购并购还是打造粉丝经济,相关上市公司都想借足改热潮掌握更多的“卡位”资源。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中国足协发布新一期中国之队媒体版权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开启比赛公共信号制作服务报价、中国之队比赛境内电视版权竞购、境内新媒体版权竞购和境外全媒体版权竞购等四个服务包的竞标,合作期为4年。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足改的全面推进和联赛关注度不断提高,再加上亚洲杯上男足成绩不错。此次竞标或将备受关注,成交价格有望水涨船高,新媒体版权竞购的争夺或将白热化。
 
  中国足协昨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新一期中国之队媒体版权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开启了比赛公共信号制作服务报价、中国之队比赛境内电视版权竞购、境内新媒体版权竞购和境外全媒体版权竞购等四个服务包的竞标。
 
  广州日报记者查阅相关说明后发现,报价人可以只选择其中一包报价,也可以4包均进行报价或整体报价,合作周期为4年。
 
  公告称,中国足球协会中国之队“是指中国足协控制和或管理下的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国际足联、亚足联或中国足协(单独或其他国家共同)主办的十一人制、五人制、沙滩足球的国际比赛、锦标赛或邀请赛的中国国家足球队,包括:中国国家男子各年龄组足球队、中国国家女子各年龄组足球队、中国国家室内五人制足球队、中国国家沙滩足球队。”
 
  而“中国之队系列比赛”是指所有中国足协拥有完全商务权的中国足协中国之队在内地参加的赛事,包括国际足联、亚足联以及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的正式比赛(以国际足联、亚足联以及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确定的中国足协拥有媒体版权的赛事为准)、国际友谊赛、重赛、小型锦标赛。
 
  可见,足球是“打包”出售的。有体育产业界人士认为,在足改全面铺开后,各年龄段和组别国家队的比赛或将拥有更高的商业价值和不同的受众群体,吸引的广告赞助更多,版权的竞争也会更激烈。
 
  现状 内地资本参与足球方式仍较保守
 
  目前,境内资本参与足球的方式较保守,国外球队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赛事票务、商家赞助和付费电视的赛事转播,三方协同的盈利方式形成了良性循环。而国务院此前下发的《意见》中明确,要“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除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足球赛外的其他国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各电视台可直接购买或转让”。
 
  另外,中英足球合作进行了很多有益尝试,2013年中超联赛和英超联赛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事实上,这种合作和学习不仅包括“管办分离”的体制改革,更可能涉及转播权等实际利益分配的调整。
 
  世界杯在中国内地的转播权被央视掌握。2010年南非世界杯时,各大视频网站争相向央视旗下的CNTV购买包括直播和点播在内的新媒体版权。后来央视的新媒体版权从CNTV手中收回台里,原因在于不愿让CNTV再把这些版权分销出去。
 
  独播使央视的广告价格飞涨,上述报告称,央视在巴西世界杯的广告收入应超15亿元人民币,而上届世界杯央视广告收入总额约10亿元,涨幅超过50%。尽管没有销售网络直播权,央视还是将网络点播权卖给了6家互联网公司,每家1500万元人民币左右。
 
  借鉴 国际球队成熟的商业模式
 
  以世界最有价值的美国NFL超级碗赛事为例,每30秒广告售价380万美元,每张门票至少数千美元,根据《福布斯》杂志统计,整个超级碗的比赛价值超过4.7亿美元。
 
  据悉,NFL实行“收入均摊”模式,主要收入来源包括电视转播、门票销售、赞助商及合作伙伴、授权产品的开发等等,其中电视转播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占年收入的40%。NFL将各种收益按一定比例分摊给每支球队,每队每年得到1亿美元的分红,达到年度总收入的约60%。转播商高价购入转播权后,让旗下的头牌明星为赛事转播站台。
 
  以英超为例,一份研究机构《赛事转播权及其商业模式分析》报告中提到,很多媒介为了在体育赛事转播权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不惜重金购买球队,比如英国天空电视台就拥有切尔西、曼联、桑德兰、曼城和利兹联等多家英超俱乐部知名球队的股权,这让其在与英足总谈判独家转播英超联赛上更有话语权。从1992年起, 天空卫视就一直掌握着英超联赛的境内转播权。
 
  影响
 
  新媒体拼 版权竞购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份,中国足协曾发布《中甲联赛冠名权及媒体版权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天津优视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获得中甲冠名权和媒体版权,这也意味着中甲联赛结束十年冠名“裸奔”。
 
  据悉,该公司是昌荣传播集团的子公司,而参与此次竞标的有雷曼光电、昌荣传播的天津优视达以及欧迅体育等三家。公告并未透露双方的合作年限和冠名金额,但据新华社消息,冠名权底价是1500万元,因此保守估计,天津优视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报价至少不低于1500万元。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竞购中,新媒体版权竞购或成热点。
 
  联赛是国家队的基础,但有媒体报道称,中超半场比赛转播只卖出7万元。某赛季,中超联赛电视转播权销售额730万元,但通过直播中超,某平台获得的广告收入近9000万元,净赚1000%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媒体版权竞争的日趋激烈,转播的成本肯定会提高,像雷曼光电、乐视、昌荣传播、欧迅体育、新浪等机构势必希望借此掌握更多的“卡位”资源。(郭晓昊)(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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