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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版权大战 影视与文学该如何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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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琼瑶和于正的版权之争落幕,影视界、文学界热烈讨论,文学作为母本,作为第一生产力,它与影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看来,文学与版权联系的核心是内容;在市场化的语境里,是版权,是IP。为此,一众作家、编剧、影视投资人以及专家学者在“首届中国影视文学版权拍卖大会”上,共同探讨了新形势下文学与影视的关系。
 
  范咏戈:精品剧的四大法宝和“淘汰剧”三大问题
 
  中国作协全委、影视文学委员会副主任范咏戈指出,电视剧面临着一个转型期,一个是文化内涵的转型,一个是娱乐转型,实施一剧两星之后竞争就更加激烈了,投资也需要更加谨慎,选题也需要更加准确。
 
  在他看来,好的电视剧,归纳为有四句话:故事为本、思想为尊、愉悦为旨、技术为上;而未过审的电视剧,一般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在和市场趣味博弈的时候乏力;第二个就是创作上的跟风盲目;第三是缺少新的人文内涵的开掘范咏戈指出,目前整个国产电视剧格局小,气象弱,难以体现出大国文化版图。
 
  赵葆华:倚重文学精神助力电影发展
 
  知名编剧赵葆华指出,谈及电影电视剧,有人认为是娱乐,老百姓看电影就是消遣,就是娱乐,在她看来,电影毕竟是内容产业,内容产业包含人物塑造、情节设置、艺术表达、逸韵传递四大含义,这都是文学精髓,所以电影的核心竞争力是文学精神,必须找到凭借文学精神助力电影发展,否则将南辕北辙。我
 
  倚重文学精神助力电影发展,赵葆华提出三个建议:一是凭人物境界论高下;第二个凭艺术表达论成败;第三个凭题旨逸韵凭深浅。
 
  王人殷:影视作品对文学名著的改编缺乏重视
 
  资深电影理论家、《电影艺术》杂志的社长兼总编辑王人殷指出,当前的影视作品,对文学名著的改编缺乏重视,也做得不够好。改变文学名著,要能够站在今天的高度来对当年的作品进行改编,不断重新认识名著,把握原作的思想穿透力,在王人殷看来,名著有长久的生命力,对今天或者对于以后有思想的启发意义、能够提升审美意识。
 
  乌兰图雅:传统文学创作者要向网络作家学习
 
  电影营销联盟、电影金融俱乐部的秘书长乌兰图雅指出,从未来趋势上来说,文学作品要尊重读者的需要,作家和编剧除了把自己定义为文学工作者,还要定位为生产方。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传统文学创作者要向网络作家学习。
 
  乌兰图雅还指出,无论是出版业还是影视业,当下的核心都是版权,版权作为价值的载体,需要得到一个充分的保护与商业的开发,在版权确权、价值评估、交易的各个阶段,都要走规范的、市场化的道路,不能空谈版权的重要而忽略市场的需要。
 
  版权经纪人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电影学院文学系副教授庄宇新指出,BAT以及盛大文学等网络平台都会做版权交易平台,这个事不具备垄断性的,要更多的实现交易,打造新的产业形态,必须要实行版权经纪人制度,才能够真正打通影视与文学之间的版权交易。目前,演员关于表演技能的交易,经纪人革命已经完成。版权经纪人的实行,是一个热点,也是一个空白,在他看来,这是版权领域未来十年的发展方向。
 
  陈海:电视人要具备互联网思维
 
  北京华章东信文化投资集团的副总裁陈海指出,做电视剧的人,要抓紧改变传统的逻辑。不要认为电视剧通过电视台播出,观众是被绑架的,有些人似乎认为,电影观众不喜欢看可以不买票,但电视剧市场似乎不存在这样的游戏规则,实则不然。他认为,不用互联网思维看待电视剧的发展,传统电视人将会被淘汰。 (于小薇)(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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