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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苹果再次被诉侵权:店大也不能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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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是中国最大P2P互联网金融平台,一个是美国最大高科技创新型企业,一纸诉状将两者联系了起来。11月8日,平安集团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陆金所(Lufax.com)向美国北加州旧金山地区法院递交起诉状,将苹果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苹果公司应用商店拒绝下架一款山寨版陆金所App应用,侵犯了陆金所的权益,同时指控的对象还有软件开发商“zihanliu”。这是苹果公司首次被中国金融企业推到被告席上。
 
  其实早在8月1日,陆金所在日常安全监控中就发现,苹果应用商店中存在冒用陆金所品牌及页面设计的手机客户端App。当日,陆金所就在官方网站中发布《申明公告》,同时立即与苹果公司法务及各个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并且,在此后8月到10月,又多次函告苹果公司,可是陆金所得到的回复却是拒绝下架,建议和假冒App开发者自行联系解决。陆金所在11月8日提出的诉讼中,指控苹果公司涉嫌虚假陈述、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以及不公平商业行为等。
 
  苹果公司遭国内企业或个人起诉不是新鲜事,从下表可以看出近年苹果公司被国内企业诉讼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
 
  但是,由于苹果公司总部设立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应用商店运营主体也在美国,苹果在中国的分公司无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国内企业或个人若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必然要面临国际诉讼遇到的各种难题。除了过程繁琐之外,由于管辖、法律适用、法庭审判、执行等都在海外进行,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版权人耗费大量的时间、财力、物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到头来的结果可能是维权的成本远远大于取得的侵权赔偿收益。加上中国企业息事宁人、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大量的国际诉讼,往往以不了了之告终。
 
  这就给版权人出了一道斯芬克斯之谜般的难题。在面临版权被侵害时,看着别人利用自己的劳动成果,粘在版权人的肩膀上不费吹灰之力,赚到盆满钵满,是选择坐视不管,风吹雨打都不怕;还是不为利但为名,开启一场明知是输的赌局,这个尺寸不好拿捏。
 
  但就陆金所诉苹果公司的这个案件来说,苹果公司的侵权责任难辞其咎。按照最初由美国设立的“避风港原则”,苹果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要求其对App Store中的所有应用程序是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进行审查,这也符合世界普遍对网络服务采用的“技术中立”的态度。
 
  但是避风港原则还有一层含义是,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这也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的立法精神。
 
  如果陆金所述属实,在陆金所多次发函要求删除侵权App后,苹果公司明知侵权仍然拒绝删除,那么苹果公司此时的法律责任就发生了变化。苹果公司是在“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后仍然默许,涉嫌与侵权开发商构成共同侵权。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一个App入口对互联网企业而言,可能是一个公司的命脉,AppStore中小小的排名变化就能够影响很多人的饭碗。App被复制,被山寨,复制抄袭多,原创制作难;侵权成本低,赔偿损失难,似乎是互联网企业的常态。互联网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面临艰难险阻。
 
  苹果公司掌握App入口,掌握着很多企业生杀予夺的权利。可是苹果公司面对山寨陆金所App的态度,可以看出,苹果公司这个裁判当的有些差强人意。放任明显的山寨侵权,受损的恐怕除了被侵权企业和用户之外,苹果公司的生态系统最终也会被波及,但愿苹果公司不要店大欺客,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来源:21CN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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