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挥霍人生 > 查看日志
查看日志:网上兜售剪标商品获刑 白领成知识产权犯罪主角
浏览次数:575

  
 昨天,华东政法大学与黄浦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正式设立知识产权审判与理论研究实践基地。记者在会上获悉:近年来,黄浦区法院所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出现了“白领化倾向”他们文化程度较高、经济条件不错,却因为法律意识薄弱而误入歧途。

  黄浦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杨 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7件,其中35件均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甚至达到数千万元。不同于以往,此类案件的被告人清一色是白领,他们普遍拥有大专、本科,甚至硕士学位,且有着稳定的收入;一些人是为实现个人价值而在正业之外搞起了副业;他们出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但不伪劣,售价相对较高,有一定迷惑性。

  小饰品上“翻了船”

  被告人孙某拥有硕士文凭,且有着一份体面的工作,收入不菲。一次偶然机会,孙某的朋友要转让一家服饰店。想到自己喜欢流行服饰,手头又有闲钱,孙某便盘下了这家服饰店,雇了两个员工,开始打理起这家小店。

  去年7月底,公安人员在该店内当场查获标注有Cartier、CHANEL等注册商标的一批小首饰,如手镯、项链等商品共14件,这些均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鉴定,总计价值人民币42万余元。同日,孙某接到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在庭审中,她辩解,自己的服饰店主营正规服饰,摆放些小饰品只是为了点缀;同时,因自己工作繁忙,忽视了店里这些假冒注册商标的小饰品,并表示悔过。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孙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孙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网上兜售剪标商品获刑

  被告人朱某、肖某均是白领。2006年,网购开始蔓延、流行之际,两人利用工作间隙合伙在网上注册开设了一家网络店铺。自2006年底至2010年3月间,两人从他处购得假冒LACOSTE、JACK&JONES、COLUMBIA、ZARA等14个注册商标的服装、服饰、鞋帽等商品,并放在网店销售。为了掩人耳目,两人在店铺中称这些商品是外贸余单,还把部分衣物的商标剪掉。他们以为这样就“安全了”。殊不知,商标没有了,但衣服上刺绣的品牌LOGO仍能清楚地说明这些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身份”。

  不久,朱某、肖某被市公安局抓获,并从仓库内查获LACOSTE、COLUMBIA等注册商标的服装、服饰、鞋帽14500件,价值人民币47万余元。经审计,该网络店铺营业期间,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近590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且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终判处朱某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顾一琼)
 

关于发表博客的说明
博客作为您个人发表学术观点的平台,请您发言时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政策,责任自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单位

京ICP备05053801号-1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保留所有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