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新宁农产品公司在县工商局的具体指导下,近日与桂林市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签下了一件商标一次性申请在7个类别上注册的代理合同。据悉,这是桂林市首件通过“一标多类”方式申请注册的商标。
“‘一标多类’加上‘一址多照’,将使我们实现‘双赢’。”新宁农产品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说。该公司的绿凤商标早在2009年就已注册成功。两年前,公司考虑不仅从事农产品培育、推广,还要拓展农产品销售、加工及农家乐旅游等业务,于是就有了对这个商标进行多类保护的想法。但由于受费用的限制,这个想法一直没有实施。今年6月,县工商局干部到公司走访并宣传新《商标法》,他们才了解到可以使用“一标多类”方式申请商标注册,并为此感到十分高兴。
不仅如此,“一标多类”加上“一址多照”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使企业注册和经营成本大大降低。他们拟在同一个公司地址上注册农产品加工、餐饮等7家公司,仅场地租金、水电费、工作人员费用每年就可节约30多万元。
县工商局负责人介绍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的亮点之一,就是实行“一标多类”制度,指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可以指定多个类别,且只收取一件申请费用的申请模式。“一标多类”的注册方式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便利,而且有利于申请人注册商标在更大范围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这位负责人同时说,虽然“一标多类”可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但也不必盲目指定多个类别,还是要结合申请人的经营范围有针对性地考虑。否则,若商标连续3年未进行商业性使用,其他人即可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申请人应考虑多类别注册的不利方面。(胡思进 雷德生)(来源: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