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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释放严查“行政垄断”信号
  9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的反垄断专题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通报了河北遭 “反垄断调查”事件。
 
  据称,日前发改委接到举报:河北对本地客运企业制定了优惠政策,过路过桥费打“对折”,只收半价,但其他省份跨省运输则无权享受这一优惠。许昆林表示,上述优惠政策涉嫌歧视性规定。国家发改委已向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执法建议函,建议立即责令三部门改正错误。此系《反垄断法》实施6年来中国反垄断调查首次涉及行政机关。据报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表示,2008年制定《反垄断法》时,专门设置了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俗称的“行政垄断”做出了明确规定。他认为,本次国家发改委向河北省政府发出的反垄断执法建议函,释放了严查“行政垄断”的信号。
 
  记者点评:中央多次强调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向市场放权,特别是提出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种种“行政垄断”行为显然有悖于此,应拿起反垄断武器消除壁垒,打破地方利益保护。(记者 张巨峰)(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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