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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北京女法官 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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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1994年7月,姜颖进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1年7月被任命为知识产权庭副庭长。18年来,她先后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首都法院优秀法官,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00余件。因为审理的案件中很多是涉外案件、大案要案、新类型案件,姜颖也因此成为在全国,乃至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赫赫有名的专家,成为一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法官。

愿景·5年前

“一个专利可能影响一个行业的发展,一件商标可以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对于每一起案件,法院的判决都应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2007年,德国尼欧普兰汽车公司起诉中国三家汽车企业,称侵犯了其大客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姜颖最终判决三被告赔偿2000余万元。这一判决被认为有力回击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无理指责。

“站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最前沿,面对着国内外当事人期待的目光,面对着国际司法同行们的关注和评判,我常常想起母亲的话: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我知道,我没有理由懈怠,我没有权利放弃,我能做的,就是穷尽全力,做到最好。”

——2007年,姜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感言·5年间

探索“专家陪审”新模式

挑战 法官必须具有专业知识

北京晨报(微博):法官审理案子时需要把里面涉及的所有专业技术知识都搞懂吗?

姜颖:所谓的专业技术知识主要集中在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这类案件不仅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而且常涉及到尖端的技术问题,具有技术性强、新类型多、相对难度大等特点。因此要求审判人员必须具备独特的知识结构,除精通法律外,还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技术背景。

尽管我们要求法官最好有理工科背景,但人的学术背景是固定的,而案件则是多种多样的。尽管我们的法官中有本科是学医学、计算机、机械等专业的,但现有条件不可能一个法官只审理一个专业的案件,加之理工科的本科教育程度相对于处于科技前沿的专利类案件来说也算是十分浅显,所以也不能完全依靠法官个人的学术知识。

专利类案件也分好几种,很多争议只存在于程序上,因此法官只需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即可。而对于设计专利内容的争议,知识产权庭成立了专门的“专利合议庭”,集中针对此类案件的审理程序、技术难点进行梳理。另外,庭里还充分利用我国法律规定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出“专家陪审”的创新模式,解决审判技术问题,提高审判的专业水平。

北京晨报:法院对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裁决主要从哪个方面审理?

姜颖:法院在商标、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中,主要针对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所作出裁决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重点在于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对于不具有合法性的行政裁决,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予以纠正。

乱象 恶意抢注商标越发突出

北京晨报:目前我国比较突出的知识产权类案件是什么?

姜颖:同五年前相比,近年来恶意抢注商标现象越发突出。所谓恶意抢注商标,是指将他人享有权利或权益的标志或者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标志符号申请注册为商标的行为,以及没有商业使用意图,以倒卖商标盈利为目的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

目前我国商标抢注主要有几个特点,一个是恶意抢注商标形式多样,涉及侵犯多种权利或权益,或者侵占社会公共资源。此外,近年来恶意抢注商标从业人员专业化,出现职业抢注人、专业抢注公司,甚至出现律师和商标代理机构从事恶意抢注行为的现象。

这种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还严重危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例如日本产业经济相就曾公开发表言论指责我国恶意抢注商标横行,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则专程赴华打击伪意大利品牌。

提醒 消费者切莫贪小便宜

北京晨报: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能够为防范商标抢注做些什么呢?

姜颖:近年来,商标恶意抢注这一现象已经引起立法和司法部门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12月16日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根据商标的知名度、显著程度等,恰当运用商标近似、商品类似、在先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等裁量性法律标准,妥善把握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是否有真实使用意图,以及结合商标使用过程中的“傍名牌”行为认定主观恶意等,用足用好商标法有关规定,加大遏制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的力度,充分体现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导向。

对于消费者而言,为了避免遭遇商标恶意抢注对自己合法权益的损害,做到以下几点即可:1、不购买三无产品。购买商品时如没有把握,切切不可只看商标,有些商品挂着名牌的商标,但实际上是没有生产厂家等信息的三无产品,这种产品的质量不能保证,事后也不能得到保障。2、不贪小便宜。恶意抢注得来的商标总是不容易珍惜,商品的质量往往比真正的名牌商品要差,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朴素道理,有时一分钱一分货是具有说服力的。3、仔细分辨商品来源。正规商品上会标明该商品的生产厂家,只要仔细辨别商品的来源即可轻松分辨李逵和李鬼。消费者应该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切莫因为贪小便宜,助长商标抢注者的气焰,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自己。

数据

3636件

2011年,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2330)等6个单位共接收知识产权举报投诉3636件,其中商标权2357件,著作权1243件,专利权21件,其他15件。

9640件

2011年,全市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9653件,审结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9640件。市高、中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各类二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387件,审结二审案件2343件。

10个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本市顺义区、大兴区两个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正式挂牌成立。至此,全市已有10个基层法院建立了知识产权庭,形成了“一高两中十基层”的合理的审判格局。

36.1%

2011年,本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全市专利申请量达到77955件,同比增长36.1%。专利授权量达到40888件,同比增长22%。

文章出处: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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