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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快播老总归案 被罚2.6亿侵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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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快播涉黄一案随着创始人王欣境外被抓走向收尾。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消息,8月8日,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快播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王欣,在逃往境外110天后被抓捕归案,经国际司法合作渠道由相关国家移交中国警方。经审讯,王欣对明知快播公司服务器内有大量淫秽色情视频,为了牟利放任不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快播案发王欣失踪
 
    快播案发于今年4月22日,当日深圳快播公司遭大量公安入驻调查,查封电脑,员工被要求暂停工作。消息传到网上后,引起互联网行业的巨大关注,纷纷猜测快播被查原因。当日,快播还通过官微发表紧急声明,“有人被抓走一事是谣言,目前公司运营正常”。不过这一声明很快被证伪。
 
    5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传出消息,深圳快播科技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被查处,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并刑拘多名犯罪嫌疑人。根据规定,拟吊销其增值电信业务牌照。
 
    据介绍,北京市公安和版权部门于2013年底在执法检查中查扣了快播的4台服务器,并处以25万元罚款。经鉴定,其中存储3000余部淫秽色情视频。今年3月,有关部门在对快播相关应用和栏目进行监测中,也发现大量淫秽色情视频。
 
    然而,在快播案发后,快播创始人王欣始终未曾现身,快播员工等表示王欣人在国外,仍在努力协调一些事情。不过这期间媒体并未使用“外逃”和“通缉”字眼。
 
    不过从昨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消息看,王欣已于110天前逃往境外,公安部门也很早就对王欣采取逮捕的刑事强制措施,实施网上追逃。
 
    2 .6亿侵权罚款经申请后延迟缴纳
 
    5月20日,深圳地方机关也行动起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拟对快播处以2.6亿元罚款。不过,深圳的这一行政处罚不涉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而主要是盗版侵权的。主要举报人是腾讯、乐视等互联网企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曾尧东表示,该局开出的2.6亿元罚单,是以快播实施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违法行为非法经营额8671.6万元为基础,结合其多次实施侵权行为,且在其因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受到国家版权局罚款25万元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继续侵权,主观故意明显,因此拟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罚款,罚金总计2.6亿元。
 
    不过2 .6亿罚款目前并未缴纳,快播公司已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了延迟缴纳罚金申请,并已获批半年后再执行。同时快播向员工发短信,建议员工提起仲裁,以便在清算程序上可以优先支付补偿金。律师分析称快播走向破产程序。
 
    如今,深圳快播公司已经从南山科技园搬出,不知去向。有内部员工透露,公司主要管理层都已撤离了深圳,前往北京处理一些后续工作。
 
    律师说法
 
    王欣或被处10年以上刑罚
 
    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相认为,王欣极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刑罚。
 
    李律师称,目前网上所传的王欣罪名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对应的是刑法第364条的规定,罪名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最高刑罚是10年。但司法机关也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选择适用刑法363条,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罪名则应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按照第363条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王欣完全可能适用。首先,因为快播影响面广,牟利数额大,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次,快播系统在向公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时没有设定会员,任何人都可以点击,就包括了未成年人,属于加重情节。最后,王欣有外逃事实,也是加重情节。“最重的刑罚,王欣可能被判无期。”李伟相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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