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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小芳》诉《小方》侵权 李春波索赔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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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歌曲《小芳》的著作权人李春波因认为方大同2014新专辑《危险世界》中一首名为《小方》的歌曲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将多家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销售涉案侵权录音,赔礼道歉,并赔偿30万元。
 
        昨天上午,李春波本人并未到庭,只有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到庭应诉。此案被告涉及四家公司,分别为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金牌大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步升大风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李春波起诉称,1992年其创作了歌曲《小芳》的词曲,其对作品享有版权。近日却发现,录音出版物《危险世界》中,一首名为《小方》的作品未经其合法授权,非法使用《小芳》的著作内容,且盗用其本人名义将其标署为合作作者之一。
 
        据了解,方大同《小方》副歌的部分歌词与李春波的《小芳》内容一模一样。
 
        庭审中,当当网认为,已尽到了审查供货商资质的义务,不应承担责任。而另三家被告也认为,尽到了审查义务,涉案音乐作品获得原告的授权,不构成侵权。被告称,方大同的歌曲版权所有方华纳公司曾经委托一个艺名叫崔恕的人和李春波沟通版权授权的事宜,而李春波表示,“从来没有将《小芳》授权任何人。”
 
         最终,该案未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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