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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数字音乐谋求版权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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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数字音乐销售的不景气,众多商家将破局点放在了移动音乐之上。但习惯了免费的中国用户,很少乐意为数字音乐付费,而高额的版权费,却让经营者压力极大,以至于许多数字音乐平台,并不积极购进音乐。而这进一步降低了平台在用户心中的吸引力。
 
    日前,网络零售巨头京东日前携手恒大音乐、索尼音乐、太合麦田等十几家国内顶尖唱片公司及互联网公司奇虎360于北京举办“东乐计划”发布会,计划打造集数字音乐、实体CD销售发行为一体的互联网平台,并且利用这一分发渠道重新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变革。
 
    不独是京东,阿里、网易、乐视等看似和数字音乐并无多少关系的互联网巨头,此刻都在积极谋求版权变现。
 
    数字音乐能够电商化吗
 
    5月,虾米音乐宣布已经与数以十万计的淘宝卖家达成相关的付费合作。主要的合作形式有,使用虾米提供的付费背景音乐(15元/月),购买虾米VIP权益卡赠送消费者、音乐人为商家提供软性代言等多种方式。
 
    虾米音乐此举,背后则是阿里巴巴这个电商巨头的支持。正因为强大的背景支持,让整个音乐交易变得更加有利可图。虾米方面就表示,淘宝和天猫卖家支付的商业费用中,独立音乐人将获得100%全额收益,虾米音乐不参与分成。
 
    而在过去,数字音乐很少走此类C2C路线。在数字音乐版权市场,分流行包销和分成两种模式,而获取音乐内容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直接与唱片公司合作,取得正版音乐授权;二是通过与版权代理机构合作取得授权;三是与歌手和词曲作者合作取得授权。这两个形式互补成一个常见形态,比如说,唱片公司将音乐版权一次性打包卖给虾米、百度音乐这样的平台,或者将音乐授权给音乐平台方,按实际下载量分成收费。
 
    阿里和京东用电商模式颠覆过去的数字音乐销售途径,并且有着更强的正版化能量。但其实,源自背后深刻的版权纠结。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笔者:表面上看,唱片公司将版权一次性卖出,就没有了纠纷,可结果并非如此。许多歌曲等平台发布上网后,歌手就来找麻烦了,原因竟然是唱片公司实际不拥有歌曲的网络版权。还有极个别的公司,将本不属于自己公司版权所有的歌曲,也卖给平台,导致后续的许多麻烦。
 
    数字音乐的电商化,不仅仅是阿里巴巴和京东这样的电商巨头想要涉足其中,一些音乐人也在积极尝试通过电商模式实现版权变现,只是成效并不好。
 
    在媒体报道中,一个名叫李志的南京摇滚乐手频频亮相。2011年,李志将自己所有的库存CD付之一炬,采用自由定价的方式,在互联网平台上销售自己的数字音乐。只是生意并不红火,一年不过是几万收益,按他的说法,还不如一场演唱会。
 
    在虾米音乐的相关新闻里,也有一个类似的案例:80后网络工程师兼音乐人石进将是最早受益的人,虽然他创作的《夜的钢琴曲五》被冯小刚电影《非诚勿扰2》选作配乐,但音乐版权的现状不足以支撑石进成为专职音乐人,音乐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于商业演出,版权售卖仅占收入的一成。
 
    当然,虾米音乐举出这个例子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寓意跑单帮不行,还是要靠平台。而虾米音乐给出的解决方案则是,未来,石进将得到天猫商家“十月妈咪”等支持。
 
    版权有时候也是一种压力
 
    各路商家云集,在于数字音乐领域,目前尚有极大的空间可以挖掘。文化部发布《2013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5亿,而网络音乐市场整体规模仅74.1亿元,其中在线音乐市场规模43.6亿元,比电影院线市场还要小。而在43.6亿元的在线音乐规模中,在线演艺达到36.7亿元,占据整体在线音乐市场的84%,这意味着去年只有16%的收入来自音乐本身。
 
    在线演艺指的是YY、六间房、9158等视频秀场,其介于在线音乐和在线视频的特质,使得它们在这两个主流模式都在烧钱很少盈利的领域,显得尤其特异。强大的盈利能力让YY顺利上市,而六间房、9158也于近期有了IPO的传闻。
 
    但这依然不能解决数字音乐的瓶颈,特别是横在数字音乐面前的免费和付费大关。习惯了免费的中国用户,很少乐意为数字音乐付费,而高额的版权费,却让经营者压力极大,以至于许多数字音乐平台,并不积极购进音乐。而这进一步降低了平台在用户心中的吸引力。
 
    这一问题在国外领先的数字音乐销售者面前,也一直没有打破。3月20日,由于不堪承受沉重的版权负担,美国音乐分享社交网络Turntable.fm宣布将永久关闭服务,而在2011年上线之初,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收获了14万独立用户,尔后得到了众多投资者的支持,流行音乐小天后Lady Gaga也参与了对它的投资。其在2012年3月更宣布获得四大唱片公司的授权。然而这一系列光环,依然不能阻止其最终轰然倒塌。
 
    更为知名的互联网广播服务公司潘多拉(Pandora)以广告模式进军数字音乐领域,也遇到了阻碍。其一直难以实现盈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每播放一首歌曲,就要支付一定的授权费。而作为其盈利主要方向的广告收入,一直低于其版权付费。而素有“音频领域中的YouTube”之称的音乐共享服务提供商SoundCloud,一度传出将被Twitter收购,最终也因为盈利问题,不了了之。
 
    面对数字音乐销售的不景气,众多商家的破局点则投在了移动音乐之上。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仅苹果移动应用商店供中国大陆的音乐类产品就约达3.1万个,每月上架的音乐类产品500至800个(含版本更新)。
 
    但这依然不能解决数字音乐根深蒂固的付费难题,而其又无法像在线视频那样,可以深度挖掘贴片广告的效能,使得其盈利难题,依然无法得到较好的解决。
 
    其他的路
 
    “阿里巴巴、京东的电商模式,其实并不能改变什么。它们只是给自己找更多的电商实现渠道。至于销量如何?按照淘宝固有的模式,它只会扶起一两个淘品牌,然后其他后续跟风者,就要完全自负盈亏,让市场去选择。”业内人士评价道,“阿里的盈利模式,看似免手续费,但这不过是它最常规的电商模式,数字音乐销售者想要卖得好,还要付费打广告。”
 
    网易和乐视则选择了不一样的出口,既迥异于电商模式,又不同于传统模式。在笔者看来,其恰恰符合笔者早前提出的“别处买不到商品”的特质。
 
    网易打造云音乐已经很久,而网易的破局之道在于歌单。网易官方数据显示,网易云音乐目前拥有用户2000多万,有上千名明星入驻,收录高品质音乐数量达500万。但这并不是其核心竞争力。网易CEO丁磊称,网易云音乐中已拥有3200万个歌单,成为中国最大的在线歌单音乐库。而网易对歌单的解读则是,六成用户通过歌单来发现音乐,网易云音乐的一个特点是融合全国最顶尖的电台DJ来推荐音乐。
 
    这使得网易云音乐具有了极强的号召力,其听众累计在线听歌时长60亿小时,平均每首歌在过去一年中播放了1800次。
 
    通过歌单这个独一无二的产品,实现让数字音乐具有新颖的增值空间,不单纯靠卖音乐赚钱,而是靠独特的推荐歌单来形成黏合度,并且走音乐社交的路线,逐步形成和竞争对手的差异化,并打通PC和移动两端。“网易的思路没有错,但唯一的问题是,其核心竞争力上来之后,靠什么盈利?类似QQ音乐那样,靠下载高品质音乐收费吗?”业内人士对此依然很质疑。
 
    乐视的差异化路线则是将音乐融合到自己独特的乐视生态圈中,并将注意力从PC端和手机端转移到电视上,主打客厅文化。5月14日,其对外宣称将推出乐视音箱,其目的依然是想将数字音乐和智能家居绑定在一起,找到更广阔的盈利途径。当然,业内亦认为,乐视并没有打算靠音乐盈利,而是让乐视生态圈更多样,更具有用户黏性,满足多元化需求,当然,其他高付费项目的收益可以用来补贴音乐。
 
    版权变现,数字音乐一直在苦苦谋求的通道,在2014年突然变得丰满起来,然则哪一条道路能够走得通,时下尚难以定论,关键还在于,如何让用户心甘情愿付费!当然,也可以是广告商。作者:张书乐(来源:速途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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