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王老吉诉加多宝广告语侵权案二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此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诉加多宝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赔偿原告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1081万元,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加多宝方不服一审判决,随后提起上诉。广药方也由于判决赔偿金额与诉讼请求金额相差较远,提起上诉。
庭审现场,双方主要就广药的诉请是否明确,原审法院程序是否违法;“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一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王老吉凉茶改名加多宝了”这一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加多宝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广告语违法行为,并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原审判决赔偿数额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赔礼道歉五个主要问题发表了法律意见。
当天,广东省高院并未对该案做出最终宣判。相关法律人士分析,鉴于一审的结果及相关证据的呈现,加多宝二审翻盘的机会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