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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如何在版权之争上融合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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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传统媒体和移动互联网媒体之间版权之争一直没有平息,互相争论不已。不过这也算是一件好事,在这次版权之争上也说明几个问题:传统媒体对著作权的认识和保护比以往更重视,思路更清晰;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关键是运用,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有待明确界定;市场已经过河,相关政策标准不能还在摸石头;表面上是著作权问题,实质上是传统媒体转型困境和管理体制问题;互联网企业单方面对传统媒体内容肆意抓取的利益分配模式将会改写。
 
    一、拥抱技术的创新
 
    如今互联网新技术不断的创新,也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也给版权带来了新的新挑战,所以也有几个问题需要研究:
 
    1.“转码优化”内容处理方式是否侵权?2.侵权的恶意行为界定。知识产权保护中,如果未经允许一直使用一家或者多家作品,侵权达到一定程度,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可以追究刑责。《纽约时报》报道,在文字、图片作品著作权相关的诉讼中还没有被使用,也就是无法界定是否恶意。3.技术中立应该建立在内容的自然产生基础上,未经授权先抓取、甚至是选择性抓取,和为特定客户提供相关内容,使用避风港原则抗辩是否适用?4.即使跳转,流量的数据虽然给了传统媒体的网站,但是用户留在了使用方的客户端,这样的流量对于传统媒体有多大意义?
 
    从上面的几点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要想走得平摊,就需要提高创新意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说明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类,是人的心智,智力的创造,是人的精神财富,保护知识产权也相当重要。
 
    二、传统媒体版权生态糟糕
 
    1.如今传统媒体的生产成本和版权收益严重糟糕。2.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3.超范围使用和新内容未获授权。4.侵权的泛滥会重创原创精神。这几个问题也严重影响到了媒体版权生态。
 
    三、需厘清的问题
 
    在如何融合共赢的问题上,我们也不得不厘清几个问题:1.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糟糕的执行。2.稿酬的国家标准太低,“办法”迟迟未出台。3.网络媒体转载作品需要强制付酬和现行标准太低。4.时事新闻和职务作品界定。在版权上,我们只有在未来里补上法规制度的完善,才有可能取得共赢的局面。(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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