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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纸媒维权 需要自觉更需要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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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大了网络媒体再养社交媒体,然后是自媒体,接下来还会有什么?”这句充满戏谑的话道出了太多传统媒体人的无奈。自互联网诞生,特别是各种新媒体形态出现之后,传统媒体尤其是纸媒对于版权的保护成了行业的软肋与心头病。
 
    不久前,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联合启动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中,特意将《重庆日报》作为典型,提出“积极推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表版权声明的做法,支持传统媒体规范版权声明,推动网络版权保护自律。”《版权周刊》7月2日第五版对“新闻作品为何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以及“新媒体为何不得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等问题进行了解答。本期周刊通过对传统媒体负责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采访,试图从报业自身寻找维权的难点所在,并探寻可行之路。
 
    拿什么保护你,报业版权
 
     □本报记者 赵新乐
 
    报业在版权保护上存在哪些问题?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该如何为报纸保护版权服务?传统媒体又该如何面对维权中遇到的问题?7月1日,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报业版权座谈会在京召开,来自中央媒体及地方多家报业集团的老总以及政府管理部门负责人围绕“报业如何运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和现有的机制,维护自己的版权”以及“如何使报业的版权实现有效管理和发展,在市场上寻求最大的利用价值”展开讨论。
 
    现状:没意识观念错
 
    “传统媒体和出版单位对版权的重视程度都比不过网站,特别是视频网站。”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的一句话戳到了众多报刊单位的痛处。从被网络无偿转载使用新闻作品,到搜索引擎的免费搜索、链接,再到现在,新闻作品被所谓“抓取”“聚合”的新技术免费使用,传统报刊媒体的版权应该如何保护,仍然没有寻找到可行之路。
 
    王志成的这一观点得到了众多媒体人的认同。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向映泽直言,造成这种现状的很大原因是媒体的自觉度不够,对于报纸内容的版权保护意识太差,“自己的很多内容生产出来之后,没有想过依靠这个可以实现更多的收益。同样是纸媒,《纽约时报》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免费给读者看的”。
 
    事实上,在大众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总编辑傅绍万看来,传统报刊不仅没有版权保护意识,甚至很多做法与理念都是在自掘坟墓。“去年,我们研究了半年时间,才决定延迟报纸的上网时间。原本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但从经营角度来讲,将自己费尽心思做出来的内容上网,方便被别人抓取和转载,这不就是在将自己的权利拱手让人吗?”
 
    与傅绍万的观点类似,在向映泽看来,传统媒体在面对互联网时的很多理念都出了问题。“比如,在对一些作品进行考核时,平面媒体不看自己对读者的影响有多大,却关注互联网的转载多不多,看互联网喜不喜欢。我认为,这样的评价标准是有问题的。”
 
    问题:行动少观望多
 
    其实,在过去很长时间里,很多报刊媒体也曾为版权保护做出过很多努力。《新京报》与浙江在线甚至进行过长达几年的“公堂对簿”。但是,整个报业版权保护的境况却没有明显改善。其中,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已经成为行业共识的难言之苦。
 
    对此,新京报社社长戴自更坦言,传统媒体在版权保护上遭遇的困境要放在整个国家的法制环境和法制水平当中考量与解决。“一个剽窃成风、没有创造的国家肯定是没有未来的。”戴自更说道。
 
    在众所周知的“今日头条”事件中,《新京报》的密集发声成为推动事件发展的关键点。“但我们发现,传统媒体响应的并不多,大多都在观望。”戴自更的“发现”反映了制约传统媒体行业发展的一个现状:在对自我版权的保护中没有形成合力。
 
    在向映泽看来,版权保护是一个长期、艰难的过程,如果传统媒体一直不发声,没有实际行动,长此以往,在新媒体面前将彻底丢失自己的“果园”。王志成也表示,尽管围绕网络转载问题,有部分媒体曾发出过自己的声音。但从版权执法角度来说,整个行业的呼声还是不够,还没有形成一个“拳头”。“如果不能形成集体声音,整个行业不能够拧成一股绳,政府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后期规范也存在困难。”
 
    未来:谈合作求共赢
 
    为了保护报纸版权,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的版权声明曾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与北京邮电大学的合作也让集团对内容的监管跨越了技术上的难关。向映泽坦言,这些做法的明显效果就是多家网络媒体主动上门,寻求合作。
 
    “媒体的融合发展必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媒体的版权战争绝对不是新旧媒体之争,双方的共赢不是你掠我夺的共赢,而是‘先授权后使用’的共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副司长李军提到,版权保护是多个部门的共同责任,作为管理者应该把更多的目光投向秩序化的经营,既要坚决维护权利人的权利,也要积极推动合作共赢。
 
    “就像当年视频网站刚起步之时,政府对于众多网络视频随便下载随便观看,盗版视频猖獗的现象进行合理规范和引导,才促成了之后视频版权价格的大幅提升甚至推动了网站的合并。”王志成表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还是希望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能够实现理性合作,双方共赢。
 
    对此,中国青年报社副总编辑刘健表示,希望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在报纸的版权保护上提供一些积极的服务,为版权保护中遇到的维权难、证据收集难等问题提供帮助。
 
    这几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正在建设的全国报刊电子库,不仅为报刊数字化转型产品做标准,同时在发布的方式中也进行了版权保护的加密。“这里很重要的一块内容之一,就是对加入报刊库的所有报刊,将来在信息发布的同时,提供各个网站转载作品的链接信息,为报刊业提供一个主张版权保护的证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新闻业务处处长农涛介绍道。当然,他也表示,落实到各报刊社的具体操作上,各单位还是要有维权意识、要熟知并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加强报社法务部门的建设和配置以便应对必要的维权事件。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拒为网媒免费打工
 
    本报记者 邹韧
 
    今年3月12日,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在旗下主要媒体及多家中央媒体发布了《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声明》,称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合理使用范畴外,未经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书面授权许可,其他任何网站都无权使用该集团享有版权所涉内容。从《声明》发出至今已经过去了近4个月,效果究竟如何?它们与新媒体之间现在是怎样的关系,“剑网2014”专项行动对集团维权又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7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独家采访了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邱敏。
 
    网站主动上门签协议
 
    邱敏告诉记者,自从他们的《声明》发出后,立即在业界引起了广泛讨论,一种声音是来自网站和使用者的,他们认为网络转载就应该免费;另一种声音,是来自著作权人的,他们更加关注自己的创作成果最终能获得多少经济利益。对此,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始终认为,如果记者创作的作品永远被免费转载,那么他们的劳动价值则始终无法体现,长此以往会严重挫伤原创新闻作者的积极性,好新闻自然会越来越少,公众自然也将看不到好的新闻作品,这对于整个行业来讲是一种极大的损失。
 
    不过,据邱敏介绍,虽然他们发出版权声明后,依然还有网站未经授权擅自转载作品的现象,但可喜的是,也有网站主动前来商榷版权合作,例如,凤凰网就与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签订了版权使用协议,西安也有一家网站主动上门联系希望双方可以进行版权合作。除此之外,一些媒体同行到他们这里取经,也有一些新闻同行前来洽谈版权合作事宜,如《21世纪经济报道》就希望通过履行法律手续进行版权相互置换,彼此授权进行合理使用,这样双方就达成了良性的合作。“希望使用集团作品的网站或单位,至少要与我们打个招呼,说明是付费使用还是互相授权。”邱敏说。
 
    联合运营模式收益多
 
    目前,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与新媒体之间有两种合作方式,一种是付费的方式,例如,新浪、搜狐、网易、搜房等,都与他们签订了版权合作协议。但是邱敏告诉记者,由于很多协议签订较早,当时的定价非常低,几乎是象征性地收一点儿钱,虽然协议的有效时间通常不超过两年,在续签时可以提高价钱,但是由于初始价太低,还是收不到多少钱。
 
    还有一种合作模式,对于重庆日报报业集团而言是比较成熟的。那就是集团和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联合打造的国内第一个商业性区域门户网站腾讯·大渝网。2007年7月,双方正式组建新的合资公司——重庆腾汇科技有限公司全面负责腾讯·大渝网的运营。据邱敏介绍,双方经过7年的共同发展,现在腾讯·大渝网有960万本地QQ用户。网站立足于为重庆网友提供本地的资讯、产品和服务,在内容选择、市场运营上完全实现本地化。“每年的利润很可观,去年的收入已经超过一个亿,利润达到了3500万元~4000万元,今年可能要突破5000元,我们双方的分成基本上是对开的,这样的经营合作模式是一种良性的发展模式。”邱敏很确定地表示。
 
    延伸阅读
 
    “剑网”行动 对权利人是利好
 
    本报记者 邹韧
 
    “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启动,给市场发出了一个利好的信号,它告诉作者:无论怎样的载体形式,原创作品始终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而传统媒体在今后进行维权也将会得到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
 
    据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邱敏介绍,以前很多记者并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有的记者会因为作品在网上被转载而感到开心,却从未考虑过自己应得到版权收益。《声明》发出后,很多记者从中了解了自己的权利,一些专业领域记者对自己作品被长期免费使用感到不满,例如,一些长期跑房地产或汽车类领域的记者,经常发表一些针对本行业的经验、思考、评论或市场预测类的稿件,当这些作品出现在网上,立即会被多家网站进行转载,但通常是既不署名也不注明出处,更有甚者还会掐头去尾、断章取义。为此,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很多记者跑到法务部咨询维权事宜,现在集团已经完成了与旗下所有记者补签承诺书的工作,承诺书内容是记者在职期间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作者只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归集团所有,这样集团更方便为记者伸张权利。
 
    尽管现在有网站依然在无偿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的作品,但集团目前还没有一起正式起诉的案件,原因是维权成本太高,尤其是取证成本高且过程繁琐。不过邱敏告诉记者,目前集团与重庆邮电大学合作,通过专业软件有效解决了网络取证难的问题。他们现在又与本地的公证处进行了对接,采取过程取证的方式来降低成本,也就是公证员打开需要取证的网页,查看被侵权文章被多少网站转载,并将整个过程进行录像,然后再与传统媒体稿件进行对比,一般一盘录像带可以取证四五百个稿件,费用是2000元。
 
    邱敏认为,仅靠传统媒体自己的力量进行维权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政府出手通过行政手段来规范市场,才能够真正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保护整个行业的发展,同时更能激发作者的创新意识。(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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