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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武汉:打通高校专利转化“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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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是创新资源的集中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头。然而大部分高校都面临着一个难题:创新成果丰硕,但专利却束之高阁,无法走出“深闺”。如何发挥高校在创新成果尤其是专利转移转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近日在高校云集的武汉地区进行了探访。让记者欣喜的是,武汉市近年来着力创造鼓励高校创新成果权利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的政策环境,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一系列解决高校知识产权工作难题和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的指导性文件,逐步打通了一条从高校到市场的专利转化之路。
  
  “一直以来,囿于传统科技成果管理模式制约,知识产权工作在部分高校中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武汉地区高校众多,但其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尤其是高校专利实施转化情况却不尽人意。尽管拥有强大的原始创新能力,却没有在技术转移市场上形成与之匹配的现实生产力。”在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看来,高校专利转化直接关系到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发明创造动力。高校专利转化“最后一公里”不彻底打通,科技体制改革红利就难以充分释放,将科教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进而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则更是难上加难。
  
  有这样一组数据摆在记者面前:2013年,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技大学6所在汉高校专利授权量之和,不及浙江大学一家高校的总量。在2012年,浙江大学发明专利授权量也高于武汉这6所高校之和,而2011年该数字甚至高于武汉全市高校总量之和。与数量低迷相比,武汉地区高校专利实施转化情况就更令人担忧了。资料显示,近年来,武汉地区高校发明专利申请的授权率近70%,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其中原创性专利占61.5%,然而5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维持率却远远落后于国内平均水平。近半数武汉地区高校发明专利因联系不到投资方或生产企业而“沉睡不醒”。
  
  能否打通高校专利转化“最后一公里”,决定了武汉这个科教大市的发展轨迹。2012年8月,武汉市政府出台了《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又称“黄金十条”。其中提出,“在汉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1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可自主实施成果转化。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所有”。此后,在汉高校竞相出台具体配套政策,部分高校甚至把创新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014年4月,武汉市在创新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上再次取得突破。其制定实施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意见》(又称“新十条”),用在汉高校科研人员的话说,“改革力度前所未见”。记者欣喜地发现,“新十条”提出,高校、科研机构职务创新成果可自主转移转化,“零审批、零上缴”,转化所得净收益不低于70%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团队所有,其余部分统筹用于科研、知识产权管理及相关技术转移工作。
  
  下放处置权、扩大收益权、探索所有权,接连出台的两个“十条”,打开了在汉高校专利转化的阀门。董宏伟告诉记者,一系列政策有效激发了高校职务发明人转化成果的主动性,受到在汉高校的积极响应。去年9月,华中科技大学的1件“显微光学切片断层成像系统”专利挂牌出让,成交金额达1000万元,研发团队获70%的转让收益,实现了国内部属高校科研成果公开挂牌交易标底最大、研发团队分配比例最高的“两个突破”。目前在武汉东湖高新区,90%以上的科技型企业都有武汉高校基因,85%以上的成果转化自武汉高校。科技部最新公布的全国高新区排名中,东湖高新区综合实力居第3位,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居第2位,武汉高校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含金量很高的鼓励措施,虽然还未完全解决武汉地区高校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但至少为打通高校专利转化‘最后一公里’提供了强劲动力和有效保障。”正如董宏伟所言,赋予高校充分的职务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确立并强化职务发明人的创新成果转化主体地位,高校才能充分释放其蕴含的知识产权“核能量”。在高校专利转化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中,我们相信,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大胆创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武汉地区将逐步打通一条适合区域特色的专利转化之路,推动高校专利尽快走出“最后一公里”,加快进入市场,实现价值最大化。 (知识产权报 记者 王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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