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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 最贵网络小说侵权赔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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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二中院判决认定,纵横中文网擅自传播及授权他人传播网络小说《永生》,应当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起点中文网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这一金额是目前公开可查到的全国网络小说侵权的最高赔额。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2010年1月18日,玄霆娱乐与文字作品《永生》的作者王钟(笔名“梦入神机”)签署协议,明确4年内王钟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电子形式的其他权利,均转让给原告。 但2010年7月,玄霆娱乐发现王钟在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纵横中文网上发表作品《永生》。虽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玄霆娱乐享有《永生》的著作权,但之后,纵横中文网继续非法传播这一作品,并擅自授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手机阅读基地和畅听网上使用该小说。

玄霆娱乐认为,幻想纵横严重侵犯了原告对《永生》享有的合法权益,非法获利数额巨大,遂诉诸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200万元。

上海市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幻想纵横未经许可传播《永生》等行为,侵害了玄霆娱乐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由于有证据证明幻想纵横因此获利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赔偿额的上限50万元,综合全案情况,最终判定赔偿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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