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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春泉胜诉“当量空调表”专利案 涉案海林产品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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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当量空调表”发明专利纠纷案(本报曾于2013年11月6日第10版进行相关报道)有了新进展。日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河南雷凯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雷凯置业)的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维持安阳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停止使用侵权产品的处理决定。

  据悉,该案第三人、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郑州春泉)是以生产、研发、销售暖通空调节能技术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11月28日,该公司将其主导产品“当量空调表”中的核心技术“基于电压互感的技术的多档速电机档位识别方法及装置”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10年6月9日获得授权。
 

    2012年初,郑州春泉发现雷凯置业在某项目中,使用了北京海林自控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海林)生产的一款HL-TM04风机盘管计时器产品,该产品采用了郑州春泉的“基于电压互感的技术的多档速电机档位识别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技术,涉嫌专利侵权,随即向安阳市知识产权局举报,要求雷凯置业停止使用和安装该款涉嫌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

  2013年9月12日,安阳市知识产权局下达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认定雷凯置业购买的由北京海林生产的HL-TM04风机盘管计时器落入郑州春泉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雷凯置业不服,向郑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随后,郑州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庭经过技术对比,认定被控侵权产品全部落入郑州春泉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雷凯置业所辩称的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要求的相应技术特征既不相同又不等同的意见不能成立,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另据悉,2013年10月12日,北京海林曾对郑州春泉的该件发明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2014年3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维持了郑州春泉该件发明专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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