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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360告百度不正当竞争案 法院发诉讼禁令喊停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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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针对“360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系列纠纷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昨日下达“诉讼禁令”,裁定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直到案件终审法律文书生效为止。

  据了解,诉讼禁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侵权行为明显成立时,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责令侵权人实施某种行为或禁止其实施某种行为的诉讼制度。其目的是在实质争议解决前,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预期发生,避免权利人的损失。

  360公司诉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360”、“360安全卫士”、“360杀毒”、“360手机助手”等数十种360产品及服务时,百度未经网络用户允许,擅自在搜索结果显著位置插入提示框,称“百度提示您:奇虎360公然违法工信部第20号令,强制拦截网民下载安装百度杀毒、百度卫士。为保障网民自主选择安装安全软件的合法权利,敬请网友在安装百度杀毒、百度卫士前卸载奇虎360,确保正确安装!详情请见。”

  原告认为,被告百度公司发布的前述内容毫无事实依据,还故意诱导网络用户点击进入刊载“360八大恶性手段”等大量虚假内容的网址,并向网络用户提供卸载360安全卫士等原告产品的快捷方式。

  360公司表示,百度公司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如被告仍继续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所遭受的商誉、声誉及经济损失将进一步扩大,原告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救济最终实现的风险也将相应扩大。因此,请求法院责令百度公司立即删除相关链接,并且立即停止后续相关发布行为及转载行为。

  经过初步审查,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初步证明百度实施了贬损360商誉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存在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能,如百度公司继续实施上述行为则可能导致原告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最终实现救济的风险也将相应扩大。为避免上述后果,百度公司应该暂时停止上述行为,直到案件终审文书生效时止。

  据悉,除上述裁定,法院还针对“360诉百度手机卫士恶意诋毁一案”,一并作出诉讼禁令。法院裁定,百度应立即删除其在新浪微博“百度手机卫士”中发布的诋毁360的有关话题及内容,并不得以类似的方式后续发布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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