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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沈阳50家KTV被告侵权集体败诉 赔偿金额超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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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20日,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95号的快乐迪量贩KTV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因曲库中60首音乐电视作品侵权,这家门店被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4000元人民币。加上皇姑快乐迪68首音乐电视作品侵权,沈阳两家快乐迪为版权问题付出了3万多元的“学费”。

 

    原告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凭借着持有的音乐电视作品的相关法律权利,将快乐迪、钱柜等沈阳市几乎所有中高档KTV全部列为索赔对象,并全部“命中”,无一败诉。

 

    5月初,拥有KTV曲库中95%以上中外歌曲法律权利的音集协,再次在沈阳市开展大规模维权行动,矛头直指各家KTV版权问题,沈阳KTV行业正在经历一场版权风暴。

 

    公证员暗访取证

 

    近日,沈阳市快乐迪两家门店被音集协以著作权侵权为由起诉。快乐迪的老板接到传票时有些措手不及,生意做了好些年,怎么就侵权了呢?

 

    时间追溯到2013年4月25日,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95号的快乐迪量贩KTV中街店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音集协在辽宁的委托公司辽宁天合文化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与一家公证处公证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在这家店进行了消费。他们点播了《绽放》、《奇迹》等60首歌曲,同时对歌曲播放过程进行了摄像。消费结束后,得到了快乐迪提供的、加盖了“沈阳市沈河区快乐迪乐馨歌厅发票专用章”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一张。

 

    随后,音集协以侵犯放映权为由,将快乐迪KTV告上法庭,除了收集的证据外,原告代理律师还提交了音集协提供的《流行歌曲经典》光盘中作品的署名,作为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系涉案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人的初步证据,认定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对《绽放》、《奇迹》等60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享有相关著作权利。而音集协作为经批准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通过与相关著作权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取得了对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相关权利进行管理的授权。依据合同约定和《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快乐迪两家KTV门店未经权利人许可,向消费者提供以点播形式使用这些音乐电视作品的商业性服务,构成了侵权行为。

 

 一年内50家败诉赔偿

 

  作为音集协的代理律师,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温鸿恺告诉记者:“近一年来,音集协每年都会对沈阳50家KTV进行侵权索赔,从来没有一起败诉,50家KTV对音集协的赔偿金额超过了百万元。”如此大规模被告侵权,并集体败诉,是沈阳KTV行业有史以来最惨痛的一次经历。

 

  从街头的群众卡拉OK到练歌房,直至今天量贩式、夜总会、娱乐会所等多种KTV场所,大大小小超过300家,沈阳KTV市场跟随全国娱乐业的发展,从无到有不断繁荣。

 

  赵长青在沈阳KTV行业做了十几年,是最早涉足这一行业的成功创业者。2002年,还是遍地街头卡拉OK的时候,他就和几个朋友在铁西区开了一家中档KTV。而点歌系统操作简单、曲库丰富的特点,成为他的KTV蓬勃发展的重要原因。

 

  “沈阳所有的KTV都一样,运营成本中从来没有版权费这项,曲库中的歌曲是由点歌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赵长青说,“歌曲数量是设备供应商营销的重要方面,一间KTV包房的点歌系统大概在四万元左右,实际上就是买的曲库。设备供应商还会定期来给KTV歌曲更新,保障曲库中有最新的歌曲。”

 

  “我们买设备,设备供应商给我们提供曲库,这是全行业的规则。在行业内从来没有人和我提过放映权的问题。”赵长青说。

 

  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多家KTV的经营者,他们被音集协告上法庭并败诉后都有一个疑问:“曲库是设备供应商提供的,KTV经营者该承担侵权的责任吗?我们实际上等于向设备商买的歌曲,为啥还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给的答案是:KTV行业经营者向供应商购买点歌设备,不等于同时取得点歌设备中附带的电视音乐作品权利人的使用许可。温鸿恺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KTV设备提供商都非常懂规则,大部分都向音集协购买了音乐电视作品复制权及发行权。“他们卖设备,并在设备中附带歌曲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不代表KTV行业经营者就可以擅自使用这些作品。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我们起诉的是KTV侵犯了音集协的放映权。”

 

 

 

  放映权成赔偿大蛋糕

 

  记者调查发现,音集协在这场“一勺烩”的索赔案中,仅在沈阳就向各家KTV门店索赔金额达百万元。为了这幕维权大戏先行支出的公证费、诉讼费等,则皆由涉嫌侵权的沈阳各家KTV门店“埋单”。

 

  对于音集协来说,沈阳只不过是其“全国巡回索赔”中的一站。记者调查发现,在这起沈阳一系列对KTV的索赔案中,辽宁天合文化有限公司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天合文化公司是音集协在辽宁地区委托的唯一服务机构,已得到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的授权委托。通俗地讲,我们就是在全省范围内查找侵犯了音集协放映权的KTV门店,然后提出诉讼后索取赔偿。”辽宁天合文化有限公司负责人邢经理说。

 

  “除了沈阳以外,辽宁省其他城市很多KTV也被音集协索赔过。对本溪、大连近百家KTV索赔没有一次败诉。维权的方式也基本相同,都是消费取证,然后出示证据证明音集协对各家KTV的歌曲享有法律权利。”邢经理说。

 

  记者进一步关注辽宁天合文化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仅是天合文化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其这样的子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有。记者查询了自2013年以来音集协在全国发起的近3000起针对KTV侵犯放映权的诉讼,背后都有天合文化集团的影子。“为音集协收集证据,是天合文化集团的主要职能之一。”邢经理说。

 

 

 

 对KTV行业是保护还是割肉

 

  湖北、云南、广东、江苏、浙江……从南到北,由东到西,音集协对侵犯放映权的索赔之路几乎一马平川。记者简单算了一笔账,仅一年时间,音集协就通过天合文化集团在全国对3000家KTV进行了放映权的索赔,金额平均达到8万元,以此推算3000家KTV门店将赔偿给音集协2.4亿元,并且诉讼费、公证费将由败诉的KTV门店“埋单”。

 

  音集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现在对KTV放映权索赔的事情,不仅仅是音集协一家在做。国内有很多文化公司,向著作权单位购买歌曲后,就可以在全国向各个KTV进行维权。很多人肆意对KTV进行割肉,这和我们维护著作人版权的初衷已经背道而驰。”

 

  在这次音集协对沈阳KTV的连续维权行动过后,很多KTV经营者忧心忡忡。“这次音集协最多只起诉了各家KTV曲库中的100首歌曲侵权,可实际上曲库中95%的歌曲都是音集协的,今后沈阳KTV岂不是成为了音集协下蛋的金鸡?”赵长青说。

 

  为此,记者找到了音集协在辽宁的代言人——辽宁天合文化有限公司的邢经理。他告诉记者,想要弄明白音集协此次在沈阳维权的目的,先要知道音集协是什么样的组织。

 

  据邢经理介绍,2006年,国家版权局颁布公告,决定对卡拉OK经营行业收取版权使用费,以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2007年,集合全国音像节目著作权、由国内各大唱片公司结成的音集协成立,规定了全国各地KTV行业的缴费标准,委托北京天合集团向各地KTV行业收取版权使用费。“音集协是一个集体组织,这次对沈阳50多家KTV曲库侵犯放映权的维权行动,之所以只起诉了一部分歌曲,是因为我们想给沈阳市KTV行业一个信号,也是一个善意的提醒。如果KTV门店在音集协合法购买放映权,就可以免除被我们起诉的风险。KTV行业在经营中使用音乐电视作品须向词曲和制作人缴纳版权费,得到使用许可后,音集协曲库内的8万多首作品可以随意使用。”邢经理说。

 

  为音集协打赢了上千起维权案的温鸿恺律师告诉记者:“音集协对KTV放映权的收费价格其实并不高,在沈阳地区的收费标准是每间包房每天6元,一年按300天来收费。包房越多交的版权费就越高。一家拥有20间包房的中等KTV,一年需交36000元版权费。”“事实上,现在国内版权市场非常混乱,已经有一些有人开始购买热门歌曲的版权,然后在全国范围内对KTV进行维权。打个比方,有一家小公司手中只有100支歌曲的版权,他却可以对全国数十万家KTV进行放映权索赔。越来越多的人将维护版权当成生意来做,KTV行业今后将面临更多的索赔案例。”温鸿恺律师说。“音集协此次之所以对沈阳KTV行业的索赔金额较少,就是想给沈阳KTV行业提个醒,让他们尽快到音集协购买正规版权。只要在音集协缴纳版权费,即使今后KTV门店被一些小公司用一些音集协没有的歌曲起诉侵权,音集协也会承担起诉讼费用和赔偿费用。”辽宁天合文化有限公司负责人邢经理说。

 

律师说法

 

  沈阳KTV应建立行业协会虽然在手握放映权的人眼中,各家KTV已经成为了一块待割的蛋糕,但是KTV经营者对问题的认识仍然不够,行业本身存在的法律问题成了最大漏洞。

 

  在这件1对50的官司中,音集协让沈阳KTV行业集体“哑火”,这引起了本报法律顾问、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成方兴的注意。“这场维权行动中,沈阳的各家KTV存在三个问题。第一是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放映著作权人的电视音乐作品,普遍抱有‘从众’的错误观念;第二是在向供应商购买点歌设备时,对附带的电视音乐作品的来源及著作权人授权情况不做审查,没有及时订立、妥善保管相关责任承担合同;第三是KTV行业未开展过有效的行业自律活动。”对此,成方兴律师建议,上级管理部门应组织KTV行业经营者集中学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避免侵权行为发生。

 

  “KTV经营者应该对音乐作品提供商的资质和音乐作品来源进行合法性审查,注意及时订立合同、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付费证明。很多KTV设备商为了推销商品,都会表示设备中的歌曲是有版权的,却故意舍去了放映权的问题,对KTV经营者造成了误导。订立合同时写明相关问题责任,能帮助自己减少损失。”成方兴说。

 

  另外,成方兴律师认为,之所以沈阳KTV会集体败诉,是因为沈阳KTV行业是一盘散沙,“KTV行业应该积极组建行业协会,服务和引导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也可以建立行业调解机制,与权利人进行集体谈判,降低赔偿额度,减少KTV行业经营者的负累。”

 

  KTV资深从业者赵长青也认为,沈阳应该建立KTV行业协会,“从起步开始,沈阳KTV行业就处于各自为政的发展状态,十几年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行业联合,抗风险力量薄弱。”

 

  不论如何,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此次对沈阳KTV行业的大规模维权行动,让沈阳KTV经营者们知道,不交一分钱版权费就能开歌厅的时代已经过去。

 

  “沈阳已经有30%的KTV选择缴纳版权费。但是如快乐迪等店面,却坚持不交任何费用。下一步,音集协有可能放开对辽宁市场的保护,让更多持有小版权的公司进入,对坚持违法使用版权的KTV进行诉讼。也许只有经过一场接一场官司败诉后的教训,KTV的经营者们才知道购买合法版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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