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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鲜活丰美的美国侵权法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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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摆在面前,就像一桌鲜活、丰美、原味的美国侵权法盛宴,忍不住去翻阅、细品……这本中文全译本在中国的出版,能够让我们了解到美国侵权法的深厚、判例法的精致和程序法的规范,对中国侵权法理论和实践都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也希望中国侵权法能够在不断的理论发展过程中积累出丰硕的成果,成为世界侵权法领域另一桌令人叹为观止的盛宴

  

  王竹的书有一个特点,就是前言“情真”,后记“意切”。尤其是后记的题目,都很有新意,给人印象深刻。从《侵权责任分担论》一书的后记《谨以至诚谢意向我的“博士僧”时代道别》,到《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的后记《土鳖而立,To Be Early》,流传都很广,能够代表年轻一代学者的心声。这本《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的后记“活儿神仙”,也是他从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五年生活的真实写照,相信能够再次引起不少学人的共鸣。

  王竹2009年从美国求学回来,就和我提起翻译这本书的事情,当时我就非常地支持,并且鼓励他一定要坚持下去,做成精品。在这个学术浮躁的年代,能够平均每天花2小时时间,沉下心来坚持三年多组织翻译一本百万字的英文巨著,实属不易。这本书的翻译质量得到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外文编辑的高度认可,如果再考虑到他的著作和论文成果,这些年王竹的确是在踏踏实实地做学术“活儿”,并且乐在其中。我想,对于这本译作的学术价值,不妨从其与三本书的对比中得出结论。

  时间维度上填补了研究空白

  第一本对比的是美国法律协会颁布的《侵权法重述》系列。我国侵权责任法起草的时候,我曾经提出了一个说法,叫做“大陆法系为体,英美法系为用,广泛吸收司法实践经验”。其实我们对英美法系的研究和借鉴,主要就是参考《侵权法重述·第二次》和《侵权法重述·第三次》的一些内容。《侵权法重述·第二次》颁布于1965至1979年,对我国侵权法研究影响很大,但年代已经较为久远,不能反映当今美国侵权法的最新发展趋势。《侵权法重述·第三次》的产品责任编颁布于1998年,责任分担编颁布于2000年,物质和精神损害责任编初步于2005年通过,分别对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不如《侵权法重述·第二次》。我们对《侵权法重述·第二次》的借鉴主要是条文,对每个条文的评注、范例和报告人提示等内容关注较少,这一方面是中文全版翻译的缺乏,另一方面也是重述条文更符合我们的学术习惯。但这样就带来了一个问题,我们对美国侵权法的一些问题的理解就是片面呆板、不够鲜活的,更没有机会深入美国侵权法的判例法精髓。

  《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一书的出版,在时间维度上,填补了我国侵权法学界对最近三十多年来美国侵权法发展全面研究的空白,的确是对美国侵权法的一次全面的知识更新,把我们对美国侵权法的认识,从20世纪70年代拉近到了21世纪。在内容维度上,本书将判例法系统地展示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有机会看清美国侵权法的全貌,对美国法学院如何进行教学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十分地“鲜活”可口。

  篇幅内容上补全了片面的缺憾

  第二本对比的是张新宝教授组织翻译的《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其实一看《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一书的篇幅,就很容易将二者联系起来。《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一书的出版,使得我们对欧洲二十多个法域的侵权法有了较为直观和全面的了解,而不仅仅局限于各国的民法典条文,这是中国侵权法比较法研究的一个巨大进步。之前也有一些关于美国侵权法的译著或者专著出版,但在篇幅和内容上,都无法与《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一书相比。如此沉甸甸的一本巨著的出版,终于补全了我们对美国侵权法无法系统全面了解的缺憾,让我感到十分欣慰。之前我们常以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概括性地介绍欧美法律发达国家的侵权法规则,后来我们逐渐认识到大陆法系内部也有较大的差异,英美法系内部也有英联邦国家侵权法和北美侵权法的区别和差异。这本书进一步向我们展示了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和各州法院系统侵权法的细微差异,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规则的竞争性发展,很有启发意义。该书第二章单独讨论“事实因果关系”,结构独特,内容丰富;第九章“保险在侵权程序中的角色”和第十章“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的各种替代赔偿制度”,对中国侵权法的体系借鉴意义重大;第十一章到第十三章对侵犯人格权的探讨,对于厘清和理顺侵权法与人格权法的关系很有理论价值;第十四章对商事侵权行为的探讨,映衬出中国侵权法理论在该领域的缺失;第十五章“全球视野下的侵权法”则极大丰富了我们对侵权法适用范围的理解,对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侵权法发展定位,也有很强的启发。这本书对美国侵权法的介绍,完全可以用“丰美”来形容。

  力求原汁原味难能可贵

  第三本对比的是潘维大教授主编的《英美侵权行为法案例解析》。该书是中文学术界最早系统介绍英美侵权法案例的著作,敞开了我们对美国侵权法案例的知识之窗。据我所知,潘维大教授和东吴大学的教学团队长期使用《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一书的原著英文版作为教材,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东吴学子的英美法学习,王竹读博期间在东吴大学求学也深受该书影响。这次该书中文全译本的出版,让我们能够更加细致地对美国侵权法的重要案例和最新案例有全面的了解,将进一步深化我们对美国侵权法的认识。我注意到,除了纯粹的侵权法学理分析和摘录的一百多个美国侵权法经典案例,这本书还特别设置了“法律与事实的区分”、“法律与法律目的”、“争端解决机制”、“律师的职业责任”、“侵权与合同之间的关系”和“法律与行为”等系列提示,并着重探讨侵权法特别是产品责任的改革、劳动法的发展特别是工作场所的安全、新兴科技发展特别是环境污染等问题,将对侵权法的研究和教学置身于现实的美国社会关注中。为了方便读者理解该书涉及的一些美国法背景性知识,王竹还添加了一百二十余处“译者注”进行说明。更难能可贵的是,这本书将程序法和实体法联系起来,强调程序法对实体法和纠纷解决的实际影响,将侵权法在美国法院的真实运作状态全貌展示出来,让我们能够体验到原汁原味的美国侵权法的实体运作。而这一点,恰好是当前中国侵权法研究最为缺乏的。

  这本书摆在面前,就像一桌鲜活、丰美、原味的美国侵权法盛宴,忍不住去翻阅、细品。这些年,我一直致力于中国侵权法的“走出去”事业,相继发起设立了“东亚侵权法学会”和“世界侵权法学会”,希望中国侵权法在世界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我们今天看到《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一书的厚重,就希望明天中国的侵权法也能够在世界范围内产生更大的影响。这本中文全译本在中国的出版,能够让我们了解到美国侵权法的深厚、判例法的精致和程序法的规范,对中国侵权法理论和实践都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也希望中国侵权法能够在不断的理论发展过程中积累出丰硕的成果,成为世界侵权法领域另一桌令人叹为观止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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