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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惊魂3被笔仙3起诉侵权 回应:笔仙二字谁都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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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仙3》片方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笔仙惊魂3》片方侵权,认为《惊魂》损害了《笔仙》的品牌形象。搜狐娱乐致电双方,《笔仙》片方要求做出一定数目的赔偿,但没有透露具体数额。《惊魂》片方律师则否认不正当竞争,并表示对案件获胜有信心。据了解,本案将于6月10日开庭。

  案件缘由——

  《惊魂》两次”寄生营销“遭业内谴责 《笔仙》起诉侵权

  《笔仙》和《笔仙惊魂》,对于普通观众来说,似乎傻傻分不清。事实上,在业内,两者纠纷已久,并引发圈内关于“山寨电影”和“寄生营销”的热议。

  2012年,韩国导演安兵基来到内地拍摄由梅婷主演的惊悚片《笔仙》,影片定于当年7月公映,片方为宣传也耗费不少资金和精力。不料上映前一个月,有一部名为《笔仙惊魂》的电影抢先上映,相似的片名和题材,让不少观众进入影厅后才发现自己看的是《惊魂》,而不是安兵基版的《笔仙》。《笔仙惊魂》获得2000多万票房大获成功的同时,也被圈内批评“寄生营销”。即《笔仙惊魂》通过“寄生”更具知名度和市场号召力的《笔仙》误导观众,抢占市场份额。

  由于《笔仙》前两部都获得不俗票房。《笔仙》片方宣布将于7月公映第三部。不过,在4月清明档,影院里上映了《笔仙惊魂3》,票房3000多万。让业内质疑的是,《笔仙惊魂》并没有拍地第2部,何来第三部,而它抢在《笔仙》前头上映,被指又一次用“寄生营销”招数。

  因此,《笔仙》片方近日微博宣布,将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惊魂》片方侵权。

  双方说法——

  《笔仙》:变本加厉忍无可忍 《惊魂》:没有不正当竞争

  对此,搜狐娱乐致电两家片方。对于为何在认为“被侵权”两年后才起诉对方,《笔仙》的解释是,“2012年,《笔仙惊魂》的寄生营销在当时已经构成侵权,并引发了不少业内人士的谴责,我们出于不想炒作的心理并未积极应对。但是这次在《笔仙惊魂2》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下,直接出现《笔仙惊魂3》,这样变本加厉的行为让我们忍无可忍。尤其是在《笔仙惊魂3》公映之后,很多观众通过各种途径质疑我们《笔仙3》片方,认为影片的质量和宣传极度不符,也完全和之前提到的制作成本和阵容规格大相径庭,对还未上映的《笔仙3》以及2012年上映的《笔仙》和2013年上映的《笔仙2》的品牌形象及口碑带来负面影响。我们不希望自己成为恶意竞争的利用对象,所以决定付诸法律。”

  《笔仙》片方表示要求对方金额赔偿,但具体数目不便透露。谈到《惊魂》的“寄生营销”对《笔仙》造成多大的品牌伤害度,片方表示没办法用金钱计算,只希望通过法律,从正面的角度把《笔仙3》遭遇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而《惊魂》片方否认“不正当竞争”。对于备受质疑的“没有拍第二部,哪来的《笔仙惊魂3》?”,《惊魂》代表律师李先生这样解释,“没有规定一定要按照1,2,3这样的顺序取片名。《笔仙惊魂3》这个片名的3,指的是这部电影中故事是因为第三件凶杀案引发的。有部电影《高海拔之恋2》,不是也没有拍1吗?”

  对于涉嫌误导观众,李律师否认,“我们的宣传资料,比如海报预告片上都写的清楚,是《笔仙惊魂》,并非《笔仙》。而且笔仙是个社会概念大家都可以用的。”

  延伸——

  国外寄生营销也猖狂 被“寄生”片方官司胜算小

  事实上,在好莱坞,譬如撞题材也撞片名,同时档期也被抢先的例子也举不胜举。去年3D科幻大片《环太平洋》内地票房已接近7亿元,与此同时,一部内容非常山寨的影片《环大西洋》也在网络走红。据悉,《环大西洋》早在《环太平洋》北美公映前3天就发行了DVD,且稳赚不赔。《环大西洋》出自美国公司TheAsylum,这家公司可谓“专注山寨16年”,例如他们出品的《变形机体》山寨《变形金刚》,《我是结局》山寨《我是传奇》,《史前一亿年》山寨《史前一万年》,《霍比特人时代》山寨《霍比特人》,观众仅仅看片名,真的很难分清楚。

  这种以某些特征类似于某大片的方式拍摄发行山寨影片的行为,在业内被称为“寄生式”营销。让业内人士苦恼的是,尽管对行业骚扰极大,这种“寄生式”营销在法律上很少败诉。TheAsylum公司多次因为“傍大牌”被起诉,但很少输官司,唯一一次对该公司不太有利的判决,也不过是不得在《霍比特人》上映期间发行自己的山寨版DVD。有好莱坞法律界人士介绍,“寄生式”营销并不侵犯著作权法,只要不是玩得太大被法院认定侵犯消费者权益,一般不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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