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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要改变抄袭侵权的“共罪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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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由“法律记者沙龙”主办,腾讯文化“反思媒体”平台支持,主题为“新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的沙龙在京举行。石扉客、刘桂明等著名媒体人,刘政、游云庭、李德成等知名知识产权律师及各机构法务主管、一线记者编辑共计25位跨界专业人士汇聚一堂,分享经验和思考。以下为沙龙现场发言第二部分内容,“反思媒体”平台将陆续推出沙龙精彩实录。

主持人王俊秀(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信息社会研究所所长):我二十多年前是搞法律的,也做过网站,当时还没有微信和微博。有了微信微博后,中国迎来了一个实时媒体的时代,及时性更强,同时在线人数非常大,2、3亿人同时在线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这时关于知识产权、著作权的纠纷越来越多,我们当时做博客时就已经面临着这个问题:“博客作者和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边界在哪儿”一直是我们探讨的。随着法律进程以及新媒体的演变,现在关于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的问题越来越激烈。比如:快播案例,形势比人强,这两天警察抓人,CEO跑路。今天来的人多,议题也多。我们来听听大家怎么说。

徐潜川:要改变抄袭侵权的“共罪结构”

徐潜川(《财经·法经刊》原副主编):我想让我把前段时间的一个小小经历跟大家分享一下。《财经》杂志常常约一些评论,我们对别人的转载要求很低,只要注明来源就行了。为此,我经常会看各个法律界的网站,某次我看到了中国律师网转载我们的文章,但变成了“本站原创”。(刘桂明插话道歉:我要道歉,这个网站是我2000年11月18是创建的,但后来不是我运营了。某次,我看中国律师网有侵权的行为,就跟他们反馈了。中国律师网不应该犯这个错误,别的网站犯这个错误也不应该 。)

谢谢你发给他们看。在反思媒体发布了文章之后,他们改了。中国律师网不是一个商业网站,是一个官方网站,理论上来说全国律协是一个民间组织。我理解网站转载文章要注明来源,但中国律师网转载很多稿子,包括我约的那篇稿子却写着“本站原创”。他们很多稿子都有这个问题。大家形成一个“共罪结构”后,会形成秩序,这个秩序与知识产保护的环境相反,现在我们要改变它,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秩序中。

筹备法律记者沙龙的活动时,我帮方堃老师写过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宣言,我当时的想法是让各界的人出来签署,不光是作者、内容生产者,还包括经营者和感兴趣的法律人,如果大家能一起签署这个宣言,可能是未来唯一可能的道路。

最高法院裁判文书网是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的公开平台,我昨天以“著作权”为关键词搜索有4381件(全国范围,去年7月1日到今年4月26日,差不多10个月时间的数量),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是853件,这个数字相对于前年有非常高的增长。昨天最高法公布了《2013年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这个报告只有最高法院自己审理的案件,但可以参考,去年一年有594件知识产权审判庭判的案件,增长了65%,是非常高的一个增数。在座有很多律师,将来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知识产权领域,一个方面是帮我们改变现有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还能赚钱。谢谢大家。

王俊秀:最高法院还公布了知识产权的司法案例。广东要成立一个知识产权法院,这也是一个动向。现在的媒体都做得比较难,比如《财经》杂志,用付费的效果不是很好,大家愿意看文章不愿意交钱。那怎么竞争过别人?我想,注明来源和出处是底线。付费是一个问题,大家都不愿意付费。这是一个非常难的事。下面有请石扉客,《博客天下》的主编。

石扉客:若不求变,包括低人权和低版权在内的所谓后发优势一定会变为后发劣势

石扉客(《博客天下》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业界导师):我们国家一直说是现在是经济强国,经济强国的原因是什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我觉得是低人权优势,我们是靠这个发展起来的。甚至东莞性产业的发展也和低人权优势密切相关。

低人权优势可以理解为一个广义的概念。文化生产领域有一个低版权优势,也包含在其中。什么意思?刘桂明老师说版权问题是新媒体导致的新问题,其实“低版权优势”是老问题。

不只是现在的新媒体,在传统媒体时代就是这样的。传统媒体时代如南都、南周这些比较成功的市场化媒体做得比较好的稿子,基本上被一些地方的都市报整版抄袭过去。他们抄有几个办法:一是稿子不上网, 二是篇幅裁剪,3万字的稿子抄成1万字。2012年我们在南都周刊做的《起底王立军》,我做过简单的统计,全国有1200多家媒体抄我们的内容。你没有一点办法,因为维权的成本非常高。

到后来又出现的文摘类刊物,比如最早的《看天下》,我现在所在的《博客天下》,以及我师弟他们做的《壹读》等,这种类型的杂志可以用文摘权限转其他媒体内容,这在目前是合法的,但还是利用低版权优势获得市场。这种文摘类型的杂志发展那么快,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低版权优势,用人家的完全没问题。但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做得好的文摘类媒体也会侵权,比如我前段听《看天下》的发行人堪梁介绍,他们在重庆市面上就发现过明目张胆的以合订本方式出现的李鬼杂志。另外一个问题是,现在微博和长微博、微信和微信公号等自媒体起来后,我们这类文摘类杂志就面临着转型的问题,所以去年此时我过来博雅集团到《博客天下》做主编,首先面临的任务就是要全面从文摘转型原创。

新媒体时代碰到的低版权问题更是收益急剧放大的问题。我们公司还有一个杂志《人物》,3月份做了一个东莞报道非常不错,却被香港文汇网剽窃,主编李海鹏非常生气。微博微信也是重灾区,有一个“清华南都”的帐号,一百多万粉丝,其实跟清华大学和南方都市报都没有任何关系,其简介居然是:“剪报大侠清华南都,无节操无下限,有营养有内涵”。清华南都也抄了这篇文章,《人物》杂志到新浪微博投诉,结果新浪官方判《人物》败诉,没有一点办法。

还有个微信公号叫《咋整》,这是我们公司旗下的新媒体品牌,从我们《博客天下》杂志一个叫 HOW TO的栏目成长起来的自媒体,现在做到了十几万关注者,具备不错的营销价值。但最头疼的问题是被抄袭,他们把三国内容用微信朋友圈做出一套模式,瞬间被其它媒体抄得一塌糊涂,随便打开一个自媒体帐号抄的都是这个。

除了抄形式,原封不动直接抄内容的也比比皆是。以微信公号为代表的自媒体运营一年多以来,特别是跟时政、法律相关的不少都是在抄。真正拥有持续原创内容的自媒体微信公号,我认为小于5%。这方面我不知道有什么解决方案,只能以一个媒体人的角度谈谈这个问题有多么严重。

总结一句,我想说的低版权优势,先是传统媒体时代的地方媒体在这方面获益,后来是文摘性媒体获益,最后是新媒体特别是自媒体获益。据我所知,一些营销公司开出的价码行情是,微博帐号粉丝如果超过一百万,其商业价值是转一个广告能达到五千到一万;自媒体的微信公号粉丝超过10万,贴一篇广告不低于5000。

我一直认为,文化生产领域里,无论新旧媒体,优质原创内容都是核心竞争力,是所有传播渠道和传播形态里的发动机。但现在这一块,大家越来越没有动力、没有兴趣去做,成为一个囚徒困局,整个传统媒体只有胡舒立一家坚决地维护版权。财新传媒的内容被转得最少,这个跟产权清晰很有关系,财新传媒是一个产权很清晰的机构。还有一些,是平台不愿意转,但记者很愿意转,比如徐凯你写了一篇关于王立军遗产的报道,财经杂志也许不愿意我们转,但我给你打电话说我们官网转一下行不行?你多半会说“好啊,转吧。”因为记者希望这件事被全世界人知道,传播得越多,对他越有利。

刚才我大师兄王俊秀说过,中国网民已经习惯了免费,绝对要免费,收费跟你没完。这是其一。其二,中国受众、网民们、读者们,对版权完全无意识。比如同样一个选题、同一篇文章,登一篇转载和原创的,我们做过统计试验,用数据去比较发现没有任何区别,读者根本不关心文章杂志是原创的还是转载的。所以对版权的普遍性漠视就是现在的现状。这两个原因,加上前述产权问题,以及媒体界普遍地对版权问题束手无策,法律保障不力(即一位知识产权律师所说的政府部门对言论管制与政权安全的兴趣与动力,远胜对版权保护与市场环境),这几点成为目前低版权优势现状的主要原因。

归结为一点:低人权优势是中国经济成为目前貌似经济强国的主要原因,在文化领域里的表现就是低版权优势,但这往往被不少经济学家解释成后发优势。如果低人权优势特别是文化生产领域的低版权优势不改变,所谓后发优势一定会成为后发劣势。杨小凯老师就从来不认为我们有什么后发优势。而那些有心有力从事优质原创内容的人,基本上慢慢退出这个领域,天朝就会从上到下上外到内成为彻头彻尾的山寨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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