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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商标法》亮相 手机铃声可注册侵权至多罚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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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悉,5月1日起,新《商标法》开始施行。市工商部门介绍,今后不仅“声音”可以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申请还可“一标多类”。而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商标侵权最多可罚300万元。

商标一般由文字、图形等组成,而新《商标法》规定,以后“声音”也可申请商标注册。“但并非所有声音都可注册。”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赵以清介绍,无特点或给人带来不良心理反应的声音,不可注册商标,如没有固定音调的方言、磨刀声、发动机声等。而有乐谱的声音,如步步高手机音乐铃声,注册商标较容易。

针对商标侵权,新《商标法》规定,受严重恶意侵犯,最高可获一到三倍的相关赔偿,若无据可查,最高赔偿额将由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今年一季度,全市共查处85起商标侵权案件,罚款85万元。”赵以清说。

此外,新法还规定同一商标可在一个注册证上申请指定多个类别,且只收一件费用,更省时省钱。原先未注册的商标可以抢注,5月起,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驰名商标”字样也不能再用于商标包装、商业活动或广告宣传,防止傍名牌。

赵以清称,襄阳已注册商标达7000余件,但不少处于“睡眠”状态。新法鼓励和保护商标注册,以后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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