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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芦苇回应《霸王别姬》版权纠纷:请勿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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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作家、知名编剧李碧华的版权代理公司昨天通过律师发表声明,称内地知名编剧芦苇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行为涉嫌侵权。北京晨报记者致电芦苇,对方称李碧华方如有任何不满可以找他沟通,但目前根本联系不上对方。

该声明表示,《霸王别姬》电影剧本一切版权均归属于汤臣电影公司,芦苇已就其完成改编台词本部分的工作获得相应报酬,其对电影剧本并不享有所有权、发表权、出版权及使用权等权利,严禁芦苇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表或使用《霸王别姬》电影剧本。声明称芦苇关于其个人在电影《霸王别姬》中重要性的片面妄想纯属自欺欺人,还称芦苇当年为能加入剧组,主动告知剧组自己曾因“流氓罪”坐牢。

针对此声明,芦苇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电话采访时透露,起因可能是因为自己去年出版的一本书《电影编剧的秘密》。书中提到了当年《霸王别姬》的剧本创作过程,他认为书中的相关描述或许让李碧华感到不满。芦苇说:“当时我和李碧华女士、凯歌导演在一起创作《霸王别姬》的时候,大家都很开心,是很好的朋友。李碧华的原著小说是一个言情故事,凯歌导演希望做出来是一个史诗电影,他找了我做剧本的总负责人,这是他的原话。”芦苇认为,如果李碧华对他的说法有什么不满,大家可以沟通,也可以依法让自己不出版这本书。但事实上,自从1994年后,他与李碧华差不多有20年的时间既没有见过面,也没有联系过。昨天看到网上爆出李碧华公司的声明,他也感到非常意外。“我都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下午的时候找到她公司的电话,但那边的人已经下班了。我希望他们能够尽快跟我联系。”对于是否打算出版《霸王别姬》的剧本,芦苇称自己确实有这个想法,但还仅仅是想法而已,根本没有实施,连出版社都没有联系。

谈及声明中提到的 “流氓罪”,芦苇在电话那头笑了:“那是当年我们拍《霸王别姬》的时候,大家关系很好,朋友之间当笑话说起的。当然,我也不否认这件事。1983年的时候,我因为跟人跳舞,确实被派出所抓去关过一段时间。我当时把这个事情当作朋友之间的笑话说给李碧华、凯歌他们听的。”芦苇对于李碧华在声明里提出这段“流氓罪”的故事感到生气,认为这已经超越底线,过分了。“他们这么说,无非是想说我是个道德败坏的人嘛。事实上当时大家都讲了不少自己的事情。我也知道很多李碧华女士的故事,很精彩。难道因为这个就要拿出来说吗?那也太没有底线了。”最后,芦苇在电话那头语调无奈地感慨:“看来我又成了新闻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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