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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上海检察机关成立专门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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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因通过网络非法出售ISO、IEC等各类国际标准牟利,被告人王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检察院了解到,上海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办案机构,依托专业化队伍,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成效明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海市浦东区、黄浦区、静安区、杨浦区、徐汇区、闵行区、松江区等7个基层检察院,成立了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科(处);其他基层检察院则在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确定由专业主诉(主办)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通过加强对内指导和管理,上海市检察机关不断提升这支专业化队伍执法办案水平。上海市检察院建立了全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例库,为全市基层检察院案件办理提供了相互借鉴分享的平台。平台及时发布典型案例通报,确立定性和量刑的参考标准。

在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加强对外协商协调,努力营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良好外部环境。他们与法院有关部门共同研商规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对符合规定的案件建议使用简易程序,提高庭审效率;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鉴定问题上,与法院研商规范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遴选机制,提高鉴定人员出庭率。与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改进行政执法机关办案信息录入工作,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格局。与公安机关建立要案、要情双向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在办重大、有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第一时间启动提前介入机制,通过固定相关证据等引导侦查活动。

依靠专门的办案组织和专业化的办案队伍,仅2012年至2013年两年间,上海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86件637人,提起公诉1007件1650人。

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多次受到国家和上海市相关部门的表彰。如办理的傅旭义等4人侵犯《无界-顶级酒店建筑》著作权案、余刚等11人侵犯《龙之谷》网络游戏版权案、韩猛等8人侵犯微软软件版权案、温振广等2人侵犯上海交通地图版权案获得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办理的姜洪军等2人网络销售“LV”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陈有志网络销售“纽崔莱”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朱国建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上海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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