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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北京一中院启动 “双核驱动”知识产权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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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探索专业化审理、精细化管理“双核驱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站在了全国前列。

2月27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响,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在北京一中院正式开庭审理。 

和以往法台只有三名法官不同,这次坐着五名身着黑袍的法官。除了法律背景外,他们中的三位有着计算机技术相关的专业学历。据了解,这是该院知识产权审判二庭组建以来首次组成五人合议庭审理专利行政案件。

“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已经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也在逐年增长,这就要求我们在原有专业化审判基础上必须进一步作出改变。”该案审判长、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审判二庭负责人姜颖说。

专业化审判:

一批“第一案”顺利审结

由于北京一中院辖区包括我国知识密集度最高、知识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其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具有类型全、数量多、难度大的特点。

第一起涉及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第一起MTV著作权人起诉KTV歌厅违法使用其作品案、北京第一起以判决形式结案的反垄断案……面对新类型、非传统型知产民事案件的不断涌现,面对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数量的井喷式增长,北京一中院探索打造专家型法官队伍,组建“商标合议庭”、“专利合议庭”和“著作权合议庭”的专业化审判组织,引入具有相关行业背景、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积极推动专家辅助证人出庭作证……该院通过不断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提升了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培养了以全国优秀法官姜颖为代表的一支专家型法官队伍,办理了一大批经典案例、精品案件,对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起到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2013年,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审结知产案件3557件,其中89.1%为一审案件,40%为涉外案件。审结百度公司诉360公司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案、“撤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诉讼第一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为相关行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善用知识产权起到了规范引领作用。

通过挖掘、整理诉讼调解工作的技巧,总结提出“3210”调解工作模式并加以实践推广,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37件,调撤率达44.46%。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该院知识产权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精细化管理:

案件与人才点对点对接

自1993成立以来,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共计审理案件2.5万余件,而自2010年至2013年短短四年间,该庭就受理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万余件,占20年总收案数的五分之三。除了数量的井喷式增长,知识产权案件审理难度越来越大,也给法官们带来了巨大的审判压力。

“知识产权案件较其他案件而言具有一定特殊性。比如审理专利行政案件,它和技术结合紧密。传统技术领域的不断扩展和新技术领域的不断出现,要求法官不但懂法而且还要懂技术,对于各类专业技术的知识储备必须不断更新。同时,要善于运用专家辅助证人和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进入合议庭等诉讼制度。这些对每一名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素质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姜颖说。

面对挑战,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庭通过实行精细化管理,给审判质效带来了跨越式提升。

通过分析总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不同特点及规律,该院知识产权庭采用“案件·人才点对点模式”,在“三审合一”大知识产权庭基础上,先后规划了两个专业审判庭,即以审理商标行政案件为主的知识产权审判一庭和审理著作权、专利行政等涉技术案件为主的知识产权审判二庭。特别是将有计算机、医学、机械技术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填充至涉及更多技术问题的知产二庭。

两个专业审判庭的规划使得法官更专精于审理同一类案件,实现了案件和人才的合理调配。与此同时,相关绩效考评和业务培训的开展也更加科学和有针对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有效调动,审判效率大大提升。专业化审判庭成立两个月以来,已经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36件,比2013年同期审结案件数量翻了一番。

构建新形势下的

“大知产”审判格局

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公布,国家将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知识产权审判已经不能仅仅满足于解决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更要在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中为创新动力和行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近20年的姜颖审理了北京奥运口号著作权案、国家体育场“鸟巢”建筑作品著作权案等众多经典案件。她认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关系紧密,但是在同一具体事实认定上,三者尺度不一。比如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对于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往往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为低。在先刑后民的原则下,很可能出现被告人因侵犯商业秘密被判刑,但是在随后的相关民事案件中,法官认为有关信息并未满足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也即是被告未构成民事侵权。

“知识产权案件跨越了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领域,加上本身审理难度大,三审分立很容易带来法官认识不统一,同时在审判程序方面也容易遇到拖沓的情况。”姜颖说。

2013年底,为了有效推动司法裁判尺度统一,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效率,有效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宗旨需要,北京一中院在原先民事审判第五庭的基础上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一庭、二庭,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类型案件集中由两个知识产权庭审理,在北京率先构建了“大知产”审判格局。

“‘大知产’审判格局的形成能够有效保障知识产权审判力量的集中和再分配,为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效率清除了障碍,避免三审分立造成的就同一事实认识不统一甚至判决矛盾的问题,也是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宗旨需求的必经之路。”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陈锐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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