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huachi > 查看日志
查看日志:纺机行业知识产权维权 专利等多种手段联合保护
浏览次数:686

  

“松宝s9型环锭纺智能落纱机的研发工作从2005年就已经开始,一直到2009年形成雏形,到2010年才开始首先在安徽华茂推广使用,前前后后经历了5年多的时间。公司为此花费了巨大的精力,投入的财力也在千万元以上。”铜陵松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阮运松这样对记者倾诉。

在松宝研发s9智能落纱机之前,国内并没有类似的智能落纱机,国际上的相关技术也不成熟。但在产品推向市场以后,一些企业看到了“商机”。

在2013年上海国际纺织工业展览会上,松宝发现一家企业展出了类似的智能落纱设备。他们认为这款设备的几项技术是在模仿松宝的产品,并通过展览会主办方设置的知识产权办公室向这家企业提出了质询,要求他们停止这款设备的展出。

知识产权

——侵犯就是盗窃

其实,松宝的例子并不是个案。在纺织机械展览会上,企业经常会发现一些和自己产品类似的展品。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理事长王树田在谈到这个话题时认为,知识产权纠纷在展览会上高发,其主要原因是此类纠纷一定要有证据。在展览会上,各家企业的产品都在展示,企业如果发现有其他公司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会立即采取行动,选择在展览会上维权。

“我们的产品拥有多项专利,这些专利都受到法律保护。”阮运松说,“就像小偷盗窃了别人的财物,国家自然会进行处理。从某种角度上来看,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与盗窃无异。”

在采访中,一位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改革开放之后,为了迅速弥补与国外先进纺织设备的差距,公司选择了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办法,还有一些企业选择了与外商合资建厂的方式。技术的引进需要资金投入,独立的消化、吸收、逐步实现国产化也不是一日之功,公司在这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等到产品推出之后忽然发现,同行业的一些企业已经走在前面。但仔细观察他们的产品,多多少少都有些进口产品的影子。“我们公司还是比较注意这些问题,”这位负责人说道,“这样的事情,我们不会做。”

在纺织机械行业,一些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并取得了一些科研成果的企业总是害怕自己没办法保护好成果。从事聚氨酯纺纱胶辊行业的荆州市九凤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本宁告诉记者,最近公司和一家企业存在法律纠纷。“我们涉足聚氨酯纺纱胶辊这一行业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了。经过了多年的摸爬滚打,才把产品研发成功。现在产品已经申请了多项专利、受到了法律保护。”

专利保护

——用好手中的“武器”

纺织机械行业中侵犯知识产权最常见的现象就是,一些企业的新产品与其他企业受专利保护的设计、技术雷同或相似。申请专利然后获得专利授权,企业就成为专利权人,他们的专利技术在一定时期内会受到法律保护。所以,不管是刻意的“测绘”、模仿,还是无意的“相似”,这些行为都侵犯了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

侵犯知识产权会对专利权人造成明显的损失,更有甚者,除了刻意的“测绘”、模仿,还打着专利权人的旗号进行销售,声称可以替代原厂设备,但价格更加优惠。在采访过程中,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一家纺织企业已经决定采购该企业的设备,并签订了合同。但在先期交付一些设备后,纺织企业提出了希望降价的要求,原因就是当地一家纺机企业提供了类似的设备,价格更加优惠,而且可以免费试用。虽然最后两家企业通过协商解决了问题,但这种现象已经对企业造成了困扰。

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有的企业秉承“拿来主义”,看见好的产品就“照单全收”。而有的企业是受到一些产品的启发,也想走上自主研发之路,但无奈总是有技术瓶颈无法突破,而几项关键技术都已经受专利保护。阮运松认为,现在的一些侵权产品虽然有一些变化,但在核心技术和设计上,仍然侵犯了松宝的知识产权。“一些企业没能‘绕开’我们的专利,但还是这么生产了。”

近两年,中国纺织机械行业的专利申请数量比前几年有了更大的突破,增长达到20%~30%.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说明中国纺织机械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步入正轨,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选择申请专利的方式,保护自己创新、研发的果实。同时,其他企业也可以通过专利了解到技术的最新动向,避免重复研发,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法律途径

——体现震慑力

法律途径是解决知识产权争端的最后手段,但是使用这一手段也确实不容易。企业现在最无奈的是明知别人侵权,却又束手无策。天门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方勇也认为知识产权争端的诉讼耗时费力。

现在有些企业甚至在开始“测绘”、模仿别人产品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逃避法律打击的准备。比如,有的企业注册空壳公司生产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产品,使之后维权企业的法律途径走得更加艰难。在纺织机械类展览会上,一些企业还因为知识产权纠纷出现严重争端,甚至出现企业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将相关展品扣押,并向法院提供担保的现象。这种方式对双方都造成了伤害。

其实,法律的效力不仅体现在治理能力上,更体现在震慑力上。“我们认为,侵权企业在这方面不能存在侥幸心理。”王树田说,“拿别人的‘东西’,迟早要出问题,侥幸躲过一天,过几天人家还要追索。”

“我们希望法律的打击力度能更大些,能对侵权企业形成震慑作用。”阮运松对记者说,“侵权企业研发成本很少,‘东西’比我们便宜,如果不加以制止的话,那就没有企业愿意去创新了。最后的结果就是产品同质化严重,行业出现恶性竞争,企业拼命压缩生产成本导致产品质量下降,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用户。”

做强自身

——多种手段联合保护

目前,松宝的s9型环锭纺智能落纱机的销售情况仍然很好。阮运松说:“像宁波百隆、安徽华茂、江苏大生等知名企业都是我们的客户,这些龙头企业更注重原创。一些公司打着‘免费试用’、‘价格便宜’、‘和松宝的产品一样’等旗号进行销售,其实企业试用之后就知道,还是我们的产品质量更加过关。”

“另一方面,松宝通过现有客户的意见反馈继续对整个落纱方案进行深度研发,尽量和那些企业的产品拉开档次。对松宝来说,智能落纱机还有很大的创新空间,我们将在今年的展览会上展出更具性价比、更省人、更高效的自动落纱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

一些企业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企业在研发过程中要严格保密,在研发成功之后要快速申请专利,推向市场之后要形成品牌。站在企业角度来看,加强品牌宣传、完善售后服务、持续更新产品等手段更加实用。虽然不能像法律途径那样直接解决问题,但这些市场手段也能拉开“原创”与“盗版”的差距,减少企业的损失。

“首先,公司要自觉、自律,不去模仿别人;第二,要坚决维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产品在市场上形成品牌、在用户头脑中形成概念,大家都知道谁是‘原创’,这对公司更有利。”沈方勇表示,公司现在的精力主要在研发方面,产品研发成功后要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等到时机成熟再推向市场。

王树田说:“近年来,行业协会一直在提醒企业注意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除此之外,协会还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聘请德恒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为企业服务。现在一些企业这方面的意识已经很强了,他们知道怎样检索专利、怎样回避专利,知道哪些专利是过期的、哪些专利是无效的。很多企业在新产品研发前,都会对风险进行评估。如果可能侵犯其他企业的专利,企业会考虑到其中的法律风险。”

 

关于发表博客的说明
博客作为您个人发表学术观点的平台,请您发言时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政策,责任自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单位

京ICP备05053801号-1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保留所有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