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陌生人生 > 查看日志
查看日志:中集与胜狮集装箱专利十年商战
浏览次数:775

                         

      2014年2月24日,
中集集团(000039.SZ,02039.HK)诉胜狮货柜(00716.HK)“北美箱角件专利侵权案”二审在山东省高院开庭审理。这是双方最新的专利侵权纠纷,集中在北美箱这一细分产品上。
专利侵权纠纷的维度上,世界集装箱厂商前两大巨头中集集团与胜狮货柜已拉锯10年。

  “(北美箱)现有的案子都还没有定论,都还在法律程序中。赢输还没有定论。”2月21日,一位胜狮货柜法律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对于集装箱行业而言,专利是切入新细分领域的敲门砖,也是重要的护城河,这是中集与胜狮诸多专利侵权纠纷的逻辑起点。繁复的专利侵权纠纷背后,实际上是两大集装箱巨头抢占细分市场不同竞争策略的博弈。两大巨头之外,还有一极力量在双方的博弈中起作用。
 十年纠葛

  全球集装箱制造是高度集中的市场,中集集团、胜狮货柜、新华昌这前3 家企业所占份额高达85%。“目前中集、胜狮加起来大约占75%。”2月21日,广发证券分析师罗立波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集装箱看似简单,专利侵权并不罕见,前两大巨头之间尤其明显。近期的纠纷产生在北美箱领域。目前北美箱的市场容量为12亿-17亿元,中集集团市场份额在六成以上。

  “北美箱也叫53尺箱,主要客户是美国,箱子超大超宽,不是国际上通用的标准尺寸,原本装(集装箱)船上运输都不好运。”一家美国运输服务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中集集团开始介入这一领域,是2000年左右。“原来的北美箱几乎都是铝制的,轻巧好看但不耐用,维修费高。”中集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首席律师王宇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中集介入后,研发出有竞争力的钢制北美箱,并加以推广,后来北美箱基本都是钢制。

  2006年,中集生产的北美箱成为全球冠军产品;同期,胜狮货柜进入北美箱市场。

  到了2007年,中集在引进美国专利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出北美箱APC运输平台专利及北美箱角件专利技术,彻底解决了北美箱在集装箱船上的紧密排列出运的技术难题,每箱运费节约数百美元,而且可缩短出箱周期。

  至此,中集掌握了通过集装箱船安全、高效、低成本出运北美箱的核心专利技术,并且在中国(北美箱制造、出口地)、美国/加拿大(北美箱使用、进口地)等地先后获得专利权。

  但一位集装箱生产行业人士指出,与苹果等电子产品不同,集装箱技术难以保密,毕竟是机械结构的东西,其他公司有时只凭外在就能看出新技术关键所在,并加以模仿。

  两大巨头在北美箱领域的专利侵权纠纷,即针对上述两大专利技术北美箱APC运输平台专利及北美箱角件专利技术。

  2008年9月,中集发现胜狮货柜青岛公司侵犯APC专利,经协商谈判未果,2010年8月,中集将其诉至法院。经青岛中院、国家专利复审委、北京中院、山东高院等环节,2012年12月,山东高院终审判令,胜狮停止侵权并赔偿中集经济损失。目前,中集已收到胜狮货柜青岛公司支付的赔偿款60万元。

  2012年7月,中集又发现胜狮货柜青岛公司侵犯其北美箱角件专利,将之诉至青岛中院。当年8月,青岛中院查扣了胜狮货柜青岛公司生产的24台北美箱涉嫌侵权产品。2013年9月,该院判令胜狮货柜青岛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对于专利侵权纠纷而言,主要是为构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在集装箱行业内倡导尊重技术进步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经济赔偿数额是其次。”王宇称。

  “(北美箱)现有的案子还在法律程序中。谁赢谁输还没有定论。”2月

  21日,前述胜狮货柜法律部人士称,包括山东高院终审判决的APC专利案子,胜狮也在走另外的法律程序。

  “这个技术我们采用时,也不知道会侵犯中集的专利。”另一位胜狮货柜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解决问题的技术不止一种,胜狮不一定就要用到中集的专利。而很多设计中集有专利的,胜狮就不用了,或者有些胜狮会改过来,也就能避免侵犯专利了。

  北美箱之前,中集与胜狮货柜的专利交锋主要在冷藏箱领域。

  冷藏箱目前的市场容量达90亿-100亿,中集所占份额约六成。那场官司从2003年3月发现侵权,到2008年2月调解书达成,历时5年。调解书中,胜狮货柜上海公司承认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使用了中集上海公司独享的冷藏箱专利,对此表示歉意,并对后者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敲门砖的成本收益

  “专利是通行证,保证企业(在新领域)行动的自由。”王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进入一个新市场之前,中集会先研究需要的技术专利是什么,在已有的专利地图中,能否用自己的专利技术绕过去,如果不行,就跟持有相关专利的企业沟通谈判,取得许可。当初做北美箱时,中集也是经过研究,决定购买专利。

  关键技术专利的获得,有时等于打开了一扇门。

  据王宇分析,以冷藏箱为例,1996年公司引进了德国的技术,共有76项技术,经过一年多,冷藏箱生产在1998年实现盈亏平衡,次年实现盈利,后来成为行业第一。若从这个角度看,中集花钱买入专利技术,交了学费,再把技术进行创新改造,发扬光大,结果换来了一个细分行业的老大。

  据中集集团2011年年报,当年市场形势颇好,其冷藏箱公司销售收入达62.76亿元。

  王宇认为,除作为通行证,专利还能给集装箱企业的下游客户带去更大附加值。如北美箱的两项专利技术,保证把集装箱从中国运输到美国的安全性,并缩短了交货周期。

  一个北美箱技术专利的账是这样的:一个从中国运到美国的集装箱,通过传统的散货船运输,一台的运输成本原本需约2000美元,如果使用技术专利,则可以通过集装箱船运输,这样至少可节约1/4 左右的海运费用。

  经过一次次进入新细分领域,以及在原有领域的创新,中集的专利数逐步累加。据公司透露,目前公司总共有3400多项专利(包括公开授权及正在申请的),其中集装箱领域的自有专利为1600多项,另有100多项是国外引进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进行专利检索,截至2月20日,中集授权专利有751项,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有25项;胜狮货柜有177项,上海胜狮冷冻货柜有限公司有4项。

  “这个数据不准确,但具体的我们没义务披露。”前述胜狮货柜法律部人士如此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前述集装箱行业人士指出,上述网站能查的数据不完整,查到的都是已授权且公开,大致有一年多滞后期。

  专利带来的收益难以计算,但其成本则可大致量化。

  集装箱业务板块是中集营业收入的大头。尽管实施多元化战略后,目前公司集装箱以外的业务收入已超过营业收入的50%,但集装箱业务仍是支柱板块。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翻阅中集集团历年年报,2009年到2012年,其集装箱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5.74亿元、254.40亿元、350.4亿元、248.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4亿元(以报告日中间汇率换算)、38.03亿元(以报告日中间汇率换算)、36.29亿元、18.07亿元。

  “公司每年在技术专利上的投入大致占销售额的2%,集装箱业务板块的比例大致为1.8%。”中集人士透露。

  若按此计算,仅2009年到2012年的4年间,中集在集装箱业务领域的研发投入约达16亿元。其中,中集每年在技术专利的申请与维护上,每年费用四五百万元。

  “全公司六万名员工,总共三千多名工程师,集装箱业务板块至少有一千多名。”王宇称,企业尊重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才能更好激励工程师研发更多技术成果,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从而实现工程师的人生价值。

  实际上,并非所有的集装箱厂商都能够花费巨资研究新的技术专利。“中集属于有实力,也愿意投入在研发上的企业,但研发成本并不低,所以大多数规模没那么大的企业不会选择在研发上投入太多,这其实也是一种相对理性的选择。”前述美国运输服务公司的负责人称。

  三方博弈

  敲门之后,技术专利原本更是护城河,有利于拥有者保护其市场份额。但在目前国内的集装箱市场,技术专利的护城河作用远逊于国外有成熟法律体系的市场。

  作为世界集装箱行业的第二大巨头,胜狮货柜的市场份额为两三成。据公司年报,2011年到2012年,其营业收入分别为117.25亿元、96.9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94亿元、3.81亿元(以上数据均以当年平均汇率换算)。

  同为行业巨头,但胜狮货柜与中集集团的生存策略差异较大。前机械行业资深分析师郑贤玲曾在其著述中,把胜狮货柜在集装箱行业中的发展策略称为“跟随策略”。

  “中集的集装箱细分领域的发展前后路径大致为干货箱、冷藏箱、罐箱、折叠箱、防护箱,胜狮货柜基本是在其后逐步跟进。”前述集装箱生产行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据经典营销理论论述,跟随是一种风险较低的策略。在营销学理论中论及跟随者优势,常常列举的是趋势消费品,该理论认为,对于功能性产品,“跟随者”主要复制的是技术,并不适用,而利用专利保护手段,技术开发企业可以阻止“跟随者”的简单复制。

  “跟随者的成本与引领者不可同日而语。”郑贤玲在2006年分析,现有市场竞争中,简单跟随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专利侵权不仅可能引起诉讼,并会影响对客户的服务,损失公司的声誉,特别是国际客户,更信任尊重维护知识产权的企业,规避侵权者造成的商业风险。

  理论上如此,但现实不尽然。

  “集装箱是工艺很成熟的产品,对于采购商而言,中集与胜狮的大多数产品差别并不大,就看各自成本控制。”一位券商分析师称,专利若有问题可能给后续使用带来一些麻烦。

  “我们也关注到行业中公司的专利纠纷问题,我们不希望在采购中牵扯到专利诉讼。”前述美国运输服务公司的负责人称,作为采购方,更关注的是,供货商的箱子能否造出来,能否在指定时间到达美国,能否尽量少的变化因素。如果一家厂商存在司法上的薄弱环节,会对采购方的采购决策产生一定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采购方的处理策略。“就我们公司而言,53尺箱主要在中集采购,但也会在胜狮采购一小部分,只是都通过中集来运输。”前述负责人透露。

  一个有趣的细节是,前述胜狮货柜人士告诉记者,有些中集的设计方案是作为客户的采购商提供给胜狮的,采购商让胜狮也同样设计。“当然,实际上可能采购方跟胜狮开始都不知道里边有中集的专利。”

  这是采购方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的,带有些许“制衡”意味的应对策略。如前述负责人所言,“如果市场只剩一个厂商,那就不是很健康的市场。”

  对此,王宇则有另外的看法。

  “表面看这是市场份额之争,实际上是深层次理念之争。”王宇称,既然参与国际竞争,就得按照规矩来,如果不遵守游戏规则,则应受到相关制约。但中国的现状是执法环境不严,违法成本低。如果是在美国,有惩罚性赔款的存在,违法成本比国内高很多,行业公司在专利侵权这一问题上就会谨慎很多。

  “集装箱发展这么多年,很多技术已很普遍,有些改进并不能算是什么专利,中集也不能老靠专利垄断市场。”前述胜狮货柜人士称。

  “作为行业领导者,中集将继续重视技术进步、尊重知识产权,倡导和营造一个良好的行业环境,推动集装箱行业可持续发展。”王宇表示。
 

关于发表博客的说明
博客作为您个人发表学术观点的平台,请您发言时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政策,责任自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单位

京ICP备05053801号-1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保留所有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