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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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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仅28.78平方公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区),只占上海市面积的1/226,然而这里的一举一动却吸引着多方的目光。自2013年9月29日挂牌成立开始,上海自贸区就打上了制度创新的烙印。6个月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金融制度、推进贸易服务等多项改革措施的实行,让这片土地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那么,作为我国经济社会领域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知识产权制度如何从起步阶段就融入上海自贸区的成长历程中,并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顶层设计亟需加强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作为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窗口”的上海自贸区,势必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上接受国际社会的检视。“我们将密切关注国际知识产权发展新的趋势,认真研究与自贸区相关的国际和地区公约,借鉴吸取其他国家与地区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加强自贸区知识产权制度的顶层设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表示。

“在国务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上海根据国务院总体方案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中,都明确提出要加强自贸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吕国强介绍,“目前自贸区总体运行平稳,各项工作正处于试验阶段,知识产权问题还未凸显。但随着自贸区进入实质性运转,未来在知识产权方面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进行研究。如果不加强顶层设计,就难以应对自贸区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挑战和问题。”

“虽然深层次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问题还未暴露,但就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展开前瞻预测,是个很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上海高校智库国际经贸治理与中国改革开放联合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教育学院院长张磊多年从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研究,他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表示,如果在运行初期就能够把知识产权制度创新解决好,将更好地提升上海自贸区对外开放的水平,有助于我国更加深入地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

“上海自贸区是一个完整的从经济体制到监管体制再到行政体制改革的综合试验区,它将创造出一个符合国际惯例、自由开放,鼓励创新的市场经济环境。因此,区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机制应做到与之契合。”张磊说,“比如负面清单制度。目前自贸区中非负面清单所列项目均允许外商投资,如果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哪个外商敢来投资?再如现在日渐抬头的商业秘密国际争端,自贸区管理机构必须在保护措施上加以足够重视。”

来自华东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徐明同样关注着自贸区知识产权的议题。“作为对外贸易中重要的竞争砝码,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才能够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在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科技的融合不够紧密的情况下,如何通过相关机制引导,在自贸区内鼓励企业提升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决定了自贸区能否从起步阶段就走上高水平发展道路。”

“随着自贸区内知识产权交易和服务需求的增加,外资知识产权机构很有可能入驻上海自贸区,从事知识产权申请、运营、诉讼、谈判等多方面业务,这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出了挑战。”徐明表示,从积极的一面看,这为国内机构就近学习先进知识产权服务理念和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能,同时,在相关政策配套支持下,积极转型之后的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也有可能通过自贸区走向全球市场。

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改善关系到上海自贸区的对外开放水平,良好的保护环境来源于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执法体系的高效运行。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专利、商标、版权管理和行政执法“三合一”正成为一种前沿趋势,这一趋势也将在自贸区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创新中得以体现。

“目前,自贸区内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机构分为两大类。”吕国强向本报记者介绍,一类是单设分支机构,根据上海市政府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海关、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已在自贸区设立办事机构;二是集中管理和执法,同样依据上述管理办法,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事务委托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及自贸区综合执法机构集中管理和执法。“自贸区的职能之一是先行先试,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因此在自贸区内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成为今年上海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吕国强表示。

“根据《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建设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的目标,我们下一步在加强自贸区知识产权集中管理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贸区外知识产权机构高度集中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在浦东新区率先建立的专利、版权、商标‘三合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吕国强表示,由于目前我国在商标、版权、专利行政执法方面采取的是各自独立执法体系,要想在自贸区实现上述创新行政执法模式的设想,必须首先从立法上解决制度障碍问题。“在适当的时机,上海市地方立法机关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吕国强坦言,自贸区法治建设,没有太多成熟经验可借鉴,为此,需要振奋精神大胆试验,以开放倒逼改革。

身处于进出口贸易第一线的海关在知识产权执法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上海自贸区由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合并而成,海关在区内对监管模式进行了改革创新,随之而来的是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工作机制这一课题。”上海海关法规处副处长徐枫表示,自贸区试行“先进区、后报关”等一系列的新举措,部分环节企业采用备案清单向海关进行申报,申报要素与传统的报关单申报相比不尽相同,这就需要我们及时调整在此类环节中的海关知识产权风险甄别手段和方法,构筑高效严密的监管网络。

“此外,跨境电子商务等自贸区新型业态的快速发展,也将给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据徐枫介绍,早在去年10月,海关总署就发文强调,要加大对自贸区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权违法行为。“自贸区也是现代化海关制度创新的试验区。区内知识产权机构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有助于更好地确定侵权行为,这对于海关监管来说非常重要。”徐枫说。

维权机制日趋多元

在自贸区中,无论是科技企业还是进出口贸易企业,甚至是金融、保险、物流企业对知识产权纠纷问题都不容忽视。自贸区企业如果发生了知识产权纠纷该用什么方法去解决?诉讼当然是维权途径之一,但还有更多的途径可供选择。“在加强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既包括司法保护,也包含行政保护,当然也鼓励通过第三方多元化的机制去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吕国强表示。

“扩大开放,法制先行。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影响着自贸区投资环境和市场信任度。”据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负责人包蕾介绍,自贸区法庭挂牌成立至今已受理的100余件民商事案件中,5件为知识产权案件,其中4件为商标纠纷。“在自贸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模式下,商标纠纷特别是平行进口和涉外贴牌加工贸易中的商标侵权争议可能凸显。”包蕾分析。

“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法律事实专业性、技术性强,诉讼审理难度大、时间长。尤其在自贸区内,应大力倡导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方式。”包蕾表示,在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上,自贸区法庭重点加强审判与调解、仲裁等方式的衔接。同时,充分发挥判决的规则指引功能,对于当事人或相关行业对明确规则的要求强烈的案件,注重采用判决方式解决纠纷。

为了推进自贸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于2013年10月22日成立。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黄文看来,作为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仲裁“一裁终局”制度有效提高了争议解决的效率,且不受地域限制,与自贸区国际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相一致。据黄文介绍,该中心1988年成立以来,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近5年来已受理100余件知识产权类纠纷。

成立于2013年11月20日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法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则是一家民间性质的第三方调解平台,聚集了一批高水平知识产权专家兼职调解员。该中心主任游闽键是一位知名知识产权律师,谈及发展前景,他向本报记者坦言,自己看准了自贸区文化交易和创意产业提速对知识产权调解的市场需求空间。“3年后,自贸区产生纠纷最多的领域将是金融和知识产权。而调解则是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最经济、最高效的方式。”

诚如多位专家对上海自贸区改革政策的解释,上海自贸区不是提供一片政策优惠的洼地,而是要从制度创新的高度进行试验,以提供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发展经验。显然,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不但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和保障,更重要的是需要自贸区内的相关机构秉承深化改革的精神大胆试验,通过创新突破改革难关,在上海自贸区这块“试验田”上种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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