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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海南高院举行知识产权“三合一”案件庭审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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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下午,海南高院举行全省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案件庭审观摩。各中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官们来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观摩了该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审理一宗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案件。海南高院通过官方网站天涯法律网对庭审进行了现场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广西男子李某自2013年年初以来,从他人处购买大量高档酒的包装盒、酒瓶、瓶盖、瓶身商标贴标等,在其承租的海口市高坡村的民房内,将绵竹大曲、金六福、苏百利等低价白酒、洋酒灌装到贵州茅台、五粮液、轩尼诗、马爹利等高价白酒、洋酒的酒瓶内,加以包装后加贴未经许可使用的高价酒的商标标贴,加工假冒商标的白酒、洋酒予以售卖,非法经营的数额达212333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口中院知识产权庭对该案一审进行了公开庭审。这是海南法院系统自去年下半年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以来,首次组织庭审观摩。该案将择日宣判。

法官们在观摩后纷纷表示,今天的庭审组织流畅,观摩活动举办比较成功,是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积极尝试,在庭审程序、法庭礼仪、事实查明等方面为深入推进“三合一”试点积累了很多经验。

海南高院主管民事审判副院长张家慧介绍,去年下半年海南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以来,这是第一次组织庭审观摩。由民事法官来审理刑事案件,这是全新的挑战。她强调,知识产权审判法官要加强刑事、行政审判业务学习,尽快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同时在法律允许框架下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改革,统一裁判标准,节约司法资源,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近年来,海南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增多。2012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是2010年的16倍,刑事案件是2010年的9.5倍。然而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的收案数却为零。为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经海南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海南法院系统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今后凡涉及知识产权九个罪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涉及知识产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均由知识产权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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