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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控烟协会起诉淘宝卖家侵权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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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宝网、拍拍网上的多家店铺中,均将某款戒烟产品介绍为:被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认定既能戒烟又能保健。为此,没有做过任何认定的控烟协会以涉嫌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拍拍网的经营者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腾讯公司)及4名淘宝卖家诉至法院。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定4名淘宝卖家侵犯名誉权,判令4名淘宝卖家赔礼道歉并赔偿公证费损失;深圳腾讯公司不侵权,但法院指出拍拍网在公布投诉渠道方面存在欠缺。

据悉,在被起诉的几家店铺中,均曾销售一种名为天工香草的戒烟产品,产品名称中均宣称系“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认定戒烟产品”。各商家均介绍该产品以传统卷烟点燃方式吸食,但不含尼古丁不上瘾,不仅可以帮烟民戒掉烟瘾,还有清咽、化痰、润肺止咳、清洁口腔、净化空气等多重保健功能,长期使用,可以增进人体健康、预防流行性疾病。

控烟协会称,从2013年6月起,该协会即陆续接到全国许多消费者关于上述涉案产品的投诉,但事实上,该协会从未推荐和认证过任何戒烟产品。发现后,该协会分别向淘宝网和拍拍网投诉,淘宝网提供了店铺经营者信息,并及时将涉案产品下架;而拍拍网则未予回复。控烟协会认为,深圳腾讯公司存在监管不力,给假冒戒烟产品提供了销售平台和便利,该公司及4家淘宝网店的行为,侵害了其名誉,给消费者造成误导甚至影响身体健康,故诉至法院,要求4名淘宝卖家关闭淘宝店铺、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2万元损失;要求深圳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媒体刊登致歉声明15天、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在4家淘宝店中,有2家淘宝卖家并未出庭答辩,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另外2名卖家认为产品已经下架,故侵害已经停止,其同意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的公证费和诉讼费,但不同意2万元赔偿。腾讯公司则辩称,该公司并未收到控烟协会的投诉。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后,公司不仅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还加强了日常巡查,故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4名淘宝卖家在销售涉案产品时,未核实真伪就以“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认定戒烟产品”作为销售涉案产品的标签,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客观上也给控烟协会的社会声誉带来负面影响,构成对控烟协会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关于经济损失的请求,因控烟协会未举证证明实际损失,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拍拍网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即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删除,避免了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不能认定存在侵权行为。但同时,法院也指出,拍拍网面向公众的举报、投诉渠道过于繁琐、复杂,以致控烟协会未能查询到准确的投诉渠道,服务存在瑕疵,法院在判决中要求该网站完善投诉渠道,采取有力措施避免类似情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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