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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片仔癀起诉八宝丹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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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仔癀1月18日发布公告称,已经起诉上海医药下属厦门中药厂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索赔3000万元,漳州中院已于1月17日正式立案。

片仔癀称厦门中药厂在报刊、药品宣传中对片仔癀大肆侵权,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医药1月19日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已要求厦门中药厂妥善处理。厦门中药厂则表示尚未接到相关法律诉状。

根据片仔癀的公告,其在诉状中提出,要求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其产品“八宝丹”在中国内地、香港特区以及印尼等国家和地区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立即停止将“片仔癀”与“八宝丹”作不正当对比等虚假宣传,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声明,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索赔3000万元,要求其支付原告维权费用60万元。公告中,片仔癀还要求相关媒体刊发道歉声明。   

公开资料显示,八宝丹是上海医药持股61%的厦门中药厂的独家品种,在原料和功效上同片仔癀类似,但两者在销售额方面则相差悬殊,据2013年半年报数据显示,八宝丹销售额只有片仔癀的十分之一。

厦门中药厂方面相关人士对外表示,公司目前尚未接到相关法院诉状,仅从片仔癀的公告知晓相关诉讼,并为此深感震惊。该人士还指出,八宝丹和片仔癀本属同宗同源,有史可查。作为传统中医药的继承者之一,厦门中药厂一直秉承传统,并尊重商业规则,希望能和同业一起把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医药产品发扬光大。

一位医药行业营销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会出现片仔癀与八宝丹的诉讼,主要原因是2013年下半年上海医药加大了对八宝丹的营销,并且直接与片仔癀叫板。

2013年下半年,上海医药一位高管曾对外表示,上海医药内部整合的一个主要举措就是挖掘公司的重点品种,尤其是独家品种,而八宝丹即是公司重点品种之一。

根据上海医药高管提供的数据,2013年,八宝丹只有7000多万元的销售额,而片仔癀的销售约7亿至8亿元,未来八宝丹的销售空间将很大。

上海市大邦律师事务所游云庭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八宝丹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主要有几个关键点:一方面,二者是否在历史上有渊源,另一方面是上药有没有在内容上有夸大等。“还要看上药的宣传有没有对消费者造成混淆,或者有没有不正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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