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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中青文传媒起诉百度文库侵权 百度称未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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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3日,中国青年出版社中青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文传媒)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侵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次庭审主要围绕四个争议焦点问题进行,分别是《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现在,发现你的优势》《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三本书的权属问题;关于百度行为性质问题;百度是否存在共同侵权过错的问题;损失计算问题。

  中青文传媒诉称其依法享有上述三本书的电子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长期以来,百度文库未经中青文传媒授权的许可,向公众提供以上三本书及各种版本。要求百度文库停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立即在百度文库上删除以上三本书及其各种版本,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近300万元人民币。

  庭审过程中,百度对原告中青文传媒主张的涉案三本书的权属提出异议,并表示,诉前百度文库并未接到中青文传媒关于涉诉文档的任何投诉和举报。在诉讼发生的第一时间,百度文库立即将涉诉三部数字作品的电子文档予以删除,并封禁了上传相关文档的用户账号。作为免费开放的用户生成内容平台,百度文库一直致力于营造用户分享高质量内容的信息存储平台,并没有任何广告,不从中获利,不存在侵权责任。

  法院并未当庭宣判。百度方面表示可能将对中青文传媒发起名誉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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