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质疑360浏览器的安全性,方舟子和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在微博上引发了一场“口水战”,后方舟子以周鸿祎涉嫌侵犯自己名誉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一审认定周鸿祎侵权,并判决周鸿祎赔偿方舟子公证费1000元。
据了解,本案系因360浏览器被指存在用户安全隐患,方舟子提醒公众注意引发。2012年10月,方舟子发表微博,提醒说360收集用户隐私信息,并称要警惕做“流氓软件”起来的人搞出来的东西。周鸿祎也先后7次发微博回应。法院认为,360浏览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是产品信誉问题,它关系到消费者安全与隐私,值得所有消费者探讨,也需要经营者认真回应。但周鸿祎回应内容应围绕是否存在质疑中所称问题、相关技术原理、导致公众产生质疑的原因背景等,而不是直接对方舟子本人进行攻击。诉讼中,周鸿祎未能就其发言所称事实提供证据,故法院认为周鸿祎言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诉讼中,周鸿祎主动删除了方舟子主张侵权的全部7条微博,并在法庭上赔礼道歉,主动消除侵权后果并承担责任,法院对此予以肯定。法院认为周鸿祎侵权行为已不存在,鉴于双方口水战中,方舟子的话语平台已经足以消除损害后果,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