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电影《喜羊羊之开心闯龙年》长期在网络上被有偿点播,该电影的网络传播权所有者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公司”)将涉嫌侵权的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纬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在网络上停止播放该电影,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近日丰台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电影《喜羊羊之开心闯龙年》在国内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所有许可事宜以及维权事宜由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2012年1月31日,公司从其手中获得在国内2012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8日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北纬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该片长期放在移动梦网的动漫频道为不特定公众提供有偿点播服务,而北纬公司为该频道的内容提供商。百视通公司表示,其曾多次与北纬公司沟通希望对方停止这一行为,但对方均置之不理。百视通公司认为,北纬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