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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企业官微遭个人抢注 律师:或涉及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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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人们刷微博的几率要比上网看新闻高。有车一族堵车时刷,上班一族开电脑后就刷,夜猫子一族晚上把眼睛熬红了“刷刷刷”,大家“刷”得不亦乐乎!但凡玩微博的人也一定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注册昵称时,想用的名字已有重复,无奈之下,一次一次改动。用不上自己喜欢的昵称,很是不爽。不过,普通的个人微博也就罢了,同名同姓,或者有相同爱好者甚多。要是遇上一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想开通自己的官方微博,注册时竟发现,自己的官方称呼已经被用过了,才叫抓瞎。改一个称呼,权威认证了倒也不打紧。就怕冒名者居心叵测,通过假冒官方微博发布虚假消息。“百度”里一搜,遇到这样困扰的还不少,一位网友匿名留言:企业官方微博的名称被个人名义抢先注册了,导致只能使用前缀词或后缀词加官方名称。请问怎么办?急……被注册的微博账号没粉丝,也没发过任何微博,基本上注册后就没用过的那种。我现在想搞过来,不知道有什么办法没有。

  博主真实身份与昵称无关

  微博的昵称五花八门,叫什么的都有。不过,博主的真实身份,不能看昵称而定。比如:博主叫杨幂,然后再放一张杨幂的头像,这个人可不一定是当红小花旦的那个杨幂。就和QQ昵称一样,有一定的虚拟性。然而微博有一个属于它的特定功能,就是所属微博机构的权威认证功能。

  不论是腾讯还是新浪微博,个人用户账号右侧出现黄色对勾、或者加V图标时,表明该用户身份已通过验证;企业、机构团体、政府、媒体用户账号右侧出现蓝色对勾、或者加V图标时,表明该用户身份已经通过验证。所属微博网络机构会对其身份进行介绍和公布,这时候博主的身份就值得相信了。举个例子:当下热播电视剧《老有所依》中的女一号刘涛,其通过权威认证的新浪、腾讯微博昵称均为“刘涛Tamia”,但除了“正版”以外,仅腾讯微博就搜出6个山寨的“刘涛Tamia”。虽然网络允许其同时存在,但只要通过认证标识,便可辨别真假。但同时又有疑问:虽然属于个人微博,但毕竟也是公众人物。若有人进行了“山寨”注册,利用其平台进行不良操作,又被一些不太了解真相的听众或粉丝当了真,那是不是对当事人会造成伤害,并会承担法律责任呢?

  权威认证博主程序严格

  对于网络微博昵称重复极易混淆人们判断的情况,新浪微博山西区域市场拓展负责人张楠介绍的办法,还是应该让网友们睁大眼睛仔细看认证介绍,因为目前微博所属网络机构对于个人或者团体的认证是非常严格的。

  张楠介绍,个人认证通过邀请微博已认证的好友(本行业或本单位等)帮助确认身份信息的方式,可简化所提交的材料并节省认证所需时间。此外,还有在职认证、职业资格认证及作品和获奖认证3种方式。这都需要提交盖章的工作证明、合法取得的国家公认的职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和代表作品证明的电子版。

  政府官方认证的审核要求也非常高。证明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政府机构官方微博认证申请信息表和公函》,信息资料需要机构名称全称、认证说明、机构所在地、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职务、联系人邮箱等。昵称规范合理、有头像、发表过微博,认证说明需填写机构全称。

  对于某些团体在注册微博过程中实名称谓被注册的问题,张楠表示:若注册的时间短,经过一系列证明材料的认证,还是可以“抢”回来的。若注册的时间已经很长,那么抢回来就不易了。不过,一般这种情况都没有经过认证,是不算数的。

  “抢”昵称会涉及侵权

  目前我国对网络微博的注册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实名注册账号,另一个是自愿注册昵称。通俗地讲,就是“后台实名、前台自愿”。

  然而,自愿注册昵称或“前台自愿”,并非无原则、无限制地“自愿”。是在不突破法律底线情况下的“自愿”,是在法律规范内的“自愿”。山西华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华律师表示。

  李律师说,举个例子,一个普通网友注册了“中央电视台”这个称谓,即使他向网友们如实告知这仅是个人微博,并没有做出任何有损于中央电视台形象和声誉的事情,但因为中央电视台属于熟知的驰名商标类,应受法律保护。虽然他没有给中央电视台造成恶劣影响,但也属于侵权行为,要依法停止侵害。如果依中央电视台名义做事,情节严重者,可构成诈骗罪。被侵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向名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公安机关报案。

  李律师提醒:不少人觉得微博只是一个虚拟的网络平台,因此可以肆无忌惮。但即使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同样要规范自己的语言、行为,不要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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