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译者马爱农起诉中国妇女出版社一事一审宣判,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的《绿山墙的安妮》因为“侵犯马爱农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及发行权”,被判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但马爱农表示,“除去律师费用和其他费用,原告实际所得赔偿不足一万元,抄袭成本如此低廉!”因此她将“继续上诉”。
今年七月底,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马爱农起诉中国妇女出版社,此事引起业界关注。八月份,在译林出版社创始人李景端的倡议下,包括屠岸、郑克鲁、余中先、许钧等共计100位翻译家联名声援马爱农。如今案件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法院审理认为:
“经比对人文版《绿山墙的安妮》与妇女版《绿山墙的安妮》,两者绝大部分的句子和段落所使用的中文字词、句式完全一致,只有极少部分人名和地名不同、极少部分的中文字词、句子不同,两者表达方式相同的字数高达约97%。后者显然不是独立翻译的结果,而是抄袭自较其出版发行时间在先的人文版《绿山墙的安妮》,且故意对人文版《绿山墙的安妮》的一些字词、语句进行修改,属于侵犯马爱农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的作品。”
马爱农代理律师表示,“判决认定的侵权事实明确、具体,只是判决赔偿数额太少。”按照原告马爱农的要求,“妇女出版社向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赔偿我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4682元”,但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认为,马爱农并未举证证明妇女出版社的涉案侵权行为“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因而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与此同时,法院参考马爱农与人民出版社的签订出版合同,并综合译著作品知名度等因素,在“上述计算标准基础上翻一倍”。因此,一审结果中,中国妇女出版社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三万元。
对此判决,马爱农认为对侵权的中国妇女出版社判罚太轻,其侵权成本太低,对出版界屡禁不止的侵权现象无法起到警示作用,“为维权投入了大量精力,这样的判罚是无法接受的。”因此她表示要提起上诉。此外马爱农也对南都记者透露,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署名“马爱侬”编译的外国文学名著系列,仿冒其姓名,误导消费者,同样是一起侵权案,这一案件目前还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