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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书商售盗版教辅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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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盗版书籍不仅侵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也构成犯罪。近日,我市一书商申某因销售盗版教辅资料,被迎泽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0年至2011年,书商申某进购《英语高考必备》教辅资料,并通过物流方式批发给书店、书摊。两年间,申某共销售2000余册《英语高考必备》。经山西省新闻出版局鉴定,这些书籍均为侵权盗版书。法院审理认为,申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发行他人作品,其行为危害国家著作权管理制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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