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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盘锦市“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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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目标以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文化部门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果。

目前,我市呈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国家级名录项目2个、省级3个。其他名录项目的抢救挖掘、传承保护、发展利用等工作势头方兴未艾。

我市通过深入开展“非遗”普查、设立“非遗”保护中心、抢救挖掘非遗项目资料、保护“非遗”项目传承人、鼓励非遗项目开展传承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独具特色的“古渔雁”民间故事、得胜镇“辽河皮影”等项目得到有效保护。曾经濒临失传的上口子高跷,如今在“非遗”保护工作的引领下,荣获了中国民间艺术的最高奖项——“山花奖”,并被选定为十二运开幕式第一个出场表演的暖场节目。苇艺草编制作技艺凭借我市得天独厚的苇草资源优势,研究开发出包括工艺精品、生活用品、包装物三大类别,近200种苇草编织产品远销到法国、日本、乌克兰、比利时等国家,已经把资源变成了产业。近几年,我市文化部门多方努力,合理利用“非遗”的传统文化价值,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其转化为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在传承、宣扬古渔雁文化的同时,成立渔家大院、渔船观光,把民间文学的文化属性融合到特色旅游之中,打造特色文化产品,使“古渔雁”民间故事这一国家级保护项目“造血机能”得到增强。

通过有效开展保护传承,我市已有2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市政府公布为市级非遗保护名录。如:辽河皮影、满族民间服饰、盘锦刘坤剪纸、绕阳湾渔猎技艺、大洼掇绣、新开舞狮、盘锦核雕、放河灯等。它们都具备较高的文化、历史和现实价值,也是盘锦人民长期以来积累的文化财富。下一步,市文广局将大力开展田野调查,对扎根于民间的老艺人进行阶段性走访,并为他们建立民间艺人档案。对市级名录项目资料进行系统的收集整理,并健全数据库管理工作。继续扩大市级“非遗”名录范围,把散落在我市民间的历史文化瑰宝呈现在市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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