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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趁天黑拿侵权眼镜忽悠人左等右等等来懂行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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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赚的就不多,这回不仅5000副眼镜全被没收,还要罚款1万元,亏死了。”面对巨额罚单,经营库存眼镜生意的王某肠子都悔青了。原来,他为了赚钱,从外地购进一批冒牌眼镜,趁天黑摆上柜台卖。哪知客户下单后却向工商部门实名举报,王某没等来顾客提货,却等来了工商执法人员。

    包租公改行做小买卖

    王某是义乌人,住在义乌城区,靠着祖上留下的三间旧房,平时以收租为生。但因其所处的位置不是闹市区,所以房租收入也较少。

    今年3月,一名在绍兴经商的朋友告诉王某,可以先在义乌租个店面,到时候他会提供赚钱的机会。3月15日,王某在江东街道青口片租了一间店面和一间仓库用房,做起了眼镜生意。他的店铺开业后,当地工商部门曾多次督促其办理营业执照,但他一直以多种理由拖延。

    由于行业竞争激烈,销售正规品牌的眼镜利润微薄,王某就动起了歪脑筋。9月10日,王某根据绍兴朋友提供的信息,从台州杜桥眼镜市场上购买了5000副冒牌眼镜。他也知道销售侵权商标的眼镜属违法行为,因此只在早上或晚上才将这些侵权眼镜摆放到柜台上。

    客人摇身变成举报人

    11月9日晚,一名来自温州瑞安的客人要订一批眼镜,既要正宗货,又要价格便宜。王某看天色已黑,就把冒牌眼镜拿出来推销。哪知对方是个行家,一看眼镜的质量,就说“这是冒牌货”。

    “你眼光真毒,的确是冒牌的,不过胜在价格便宜。”王某见被客人识破,不敢开出高价,以每副2元钱的价格成交。谈好价格后,客人说没带现金,第二天早上再来付款提货。第二天一早,王某在家耐心等待,可没等到提货的客人,反而等来了工商执法人员。

    原来,这名瑞安客人下单后,第二天就前往义乌市工商局稠城工商所,实名举报了王某销售侵权眼镜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义乌市工商局稠城工商所迅速出动执法人员,依法对王某设在江东街道某村的仓库进行了检查,当场查获侵权眼镜5000副。同时,经过现场对其进货渠道销售情况的检查,确认王某在9月10日购进5000副侵犯商标注册权的眼镜没有售出,也无非法所得。

    【部门查处】

    没收眼镜并罚款1万元

    “王某的行为触犯了多条法律,必须严惩。”稠城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首先,王某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眼镜的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无照经营的物品,处以违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5万元以下的罚款。其次,王某还违反了《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根据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对此,义乌工商部门对王某作出以下处罚:一是责令王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是没收销毁5000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眼镜;三是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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