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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构建新媒体时代的版权“智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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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是各种新型传播平台和传播方式的集合,包括各门户网站、网络电视、公交车载移动电视、移动多媒体、数字电视、网上即时通信群组等媒体的集合,是数字技术及网络技术在传播介质和媒体领域的运用和发展。新媒体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传播方式,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沟通与交往的广度和深度,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思想和思维方式。

新媒体带来的是传播及介质的革命,也给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版权法面临着如何适应新媒体,更好地保护版权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必须确立的前提是“必须承认并保护版权”,否则将失去一切原创的动力。新媒体环境下,版权法必须设法在作品创作者和那些认为互联网是可以免费使用的人之间形成一种和谐的状态。

新媒体时代是一个版权时代,包括已有作品和未来作品、有版权作品和过保护期作品、原创作品和衍生作品等的一切思想和作品都是版权法保护的各种客体。然而,在新媒体环境下,版权保护却遭遇了意外的困境,甚至面临生存还是死亡的挣扎。一方面,新媒体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使传播成本接近零,获取的便利使收费成为争议性问题;另一方面,新媒体需要运行大量的作品和思想信息,版权的财产权保护也为经营者获取版权制造了巨大的障碍。因为版权的财产权保护期最少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这个保护期限对任何作品都是同样的保护标准,因此,向作者购买许可并经许可付费才能使用作品的版权,也为获取作品增加了谈判成本。复杂的版权关系制约了出版,正常的获取版权许可的途径很艰难。因此,出现了新媒体时代版权侵权“海盗”与“罗宾汉”并存的现象。新媒体“海盗”的盛行直接侵害了作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作者不愿意再投入长期的辛苦劳动,转而创作“快餐”短期作品。因新媒体时代作家维权艰难,出现创新稀缺的危机。

因此,新媒体时代急需的是新版权运营模式和有效的管理模式。比如,有些在线网站,通过集权控制的电信和电话等联合,保证每月、每天的用户过亿,每个月收入也过亿。只要控制准入和收费的关口,收费控制就是成功的。当然,公平合理的价格,及时通知和必要的告知、许可协议签署和付费同意书等,都是必要的步骤。新媒体针对不同归属的作品,应采取不同的许可和付费的方式。新媒体不过是催生了版权保护的新模式。对版权法来说,必须设法在新媒体作品创作者和那些认为互联网是可以免费使用的人之间形成一种和谐的状态。

这种和谐状态,通过现行版权法的框架是足够支撑发展的。版权法保护的“版权”类似一棵“智慧树”,由树干、树叶、树根、树荫等组成。树叶是“话权”,表现为博文、信息、微信语等,甚至一句话、一个短语、一个段子等。但这些话不管多有价值也不能成为“财产”——禁止他人听话或传话、传话要付费的权利。个性表达的“话”是表达权被尊重和口口相传,关系到表达者的人格、荣誉、语言能力和个性特征等,具有个人性因而具有天然的明确的归属性,构成一个人的“话权”。法律保护限制他人不能传错话的权利和不能把某个人的话儿偷换成自己的话儿的权利。捏造、编造、改编他人的“话”可以构成“侵权”——传错话要受谴责。树荫是免费领地。背靠树干,在树荫下观赏树叶和果实“不构成侵权”。甚至有时果实掉下“捡到果实”,也可以抗辩“不侵权”。正因为有这个公有领域,维护了民主社会一个文化交流的空间和沟通的真实场所,为人们行使批评权、建议权、表达自由权、个性展示权等提供了言论自由的保障。树干是传播平台。平台提供者当然具有对自己平台的控制权力,可以经营平台获利。但同时具有真实传话,传好话、传真话的义务。法律强制其不能传播虚假信息等。法律保护树干、树叶、树荫,是为了让大树长果实。有树干才能撑住枝上的果实。树叶和在树下乘凉是智慧共享的领域,它赋予人们免费和低费获取智慧信息,象征学习自由、模仿自由、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通过明确个人表达责任落实保证思想交流的空间是一个健康、美好的传播交流空间,以此维护人类交往和交流的正常进行。否则,人类将重归“老死不相往来”的古老而封闭的时代。

严格意义上的版权是这棵大树的“果实”,是版权法保护的各种作品。这些果实法律赋予其强财产权保护。这些果实被版权法赋予禁止他人未经许可的使用、如果侵害必赔偿、使用要许可收费的财产权,偷窃果实不仅要赔偿,还要受刑事处罚。因为,果实作品的创作是一个人生命劳力的结晶,具有强财产权属性。保护果实作品还有传承人类知识形态鼓励新表达,传承文明成果和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功用。毕竟,人类可能代代相传有的智慧成就就是“果实”作品,是真正意义上的版权财产权。因此,严格意义上的版权法作为财产权法是“果实作品保护法”,不能扩张到保护树叶和树干,更不能限制人们在树荫下乘凉。树根是生命智慧的资本所在和一切原创的隐私场所,是心灵的栖息地。没有隐私就没有人格,更没有创作。宪法的价值是通过保护每个个人的智慧表达权的最大化而促进人类共同智慧的增长。版权法核心价值是让每个个人的智慧人格自由而全面的成长。

新媒体时代不仅不是版权的终结,反倒是一个人类新思想版权时代的开始。按照版权“智慧树”的产权结构和比例来安排和管理新媒体时代的版权,一定会促进新媒体下版权的传播和利用。

现代版权法就是一个最简单的“和谐智慧树”的制度框架,它有极大的适应性,足以支撑任何一个新版权时代。尊重和保护版权,激励表达和交流,立刻传播、迅速传播,打击盗版,创造更多的丰富果实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精神需求——版权法肩负着引导人们去寻找理想家园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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