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玫瑰红 > 查看日志
查看日志:法官裁定苹果可在巴西市场使用iPhone商标
浏览次数:647

  

北京时间9月26日消息 ,据国外媒体报道,巴西法官爱德华多·布里托·费尔南德斯(Eduardo de Brito Fernandes)周三针对苹果与IGB Electronica公司关于iPhone商标所有权的诉讼作出裁决,认定苹果可以在该国市场使用iPhone商标,同时要求巴西知识产权局必须终止IGB Electronica正式拥有iPhone商标独家使用权的许可。

巴西公司IGB Electronica在2002年向当地知识产权机构注册了iPhone商标,并在2008年获得批准,这比苹果推出首款iPhone的时间还要早几年。2012年12月,IGB Electronica在巴西市场推出了Gradient手机,不过这时距离该公司所注册的iPhone商标到期仅有一个月时间。

IGB Electronica认为,iPhone是该公司为其“Gradient手机”申请的商标,因此其应该拥有该名称的所有权。IGB Electronica的申诉得到了巴西监管机构工业产权会(Institute of Industry Property)的支持,该机构裁定苹果无权在巴西市场使用iPhone这一名称。苹果随后对此提出上诉。

费尔南德斯在裁决中表示:“如果向Gradient手机授予排他性使用iPhone名称的权利,这对苹果是非常不公平。因为所有苹果产品的知名度和客户追随行为,都是基于其产品的卓越表现而建立起来的。”

此外,该法官还表示,Gradient手机的名称仅仅是通过对“互联网”和“手机”两个英文单词进行拆解组合而成,用于命名一种可接入互联网的手机,但苹果已经在多个国家注册使用了“i”商标,因此裁定苹果和IGB Electronica同时拥有在巴西市场使用iPhone商标的权利。

针对这一裁决,IGB Electronica公司发言人表示将提出上诉,而苹果则未对此作出评论。

 

关于发表博客的说明
博客作为您个人发表学术观点的平台,请您发言时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政策,责任自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单位

京ICP备05053801号-1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保留所有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