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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店主换服装商标骗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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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抬高商品身价,一不良商家把从批发市场进的货,全部换上自制的品牌商标欺骗消费者,近日,工商蓟县分局查获了一起商标反向假冒案。

日前,工商蓟县分局市场检查支队接到消费者董女士投诉,称自己从繁华商业街一品牌服装店买到一套“莲洛尔娜”牌女士连体裙,回家后检查发现此裙的两只袖口大小不一,缝制的水洗标识用线和服装用线不一致,裙子的吊牌上无厂名厂址等内容,便怀疑买到了假冒服装。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店调查,现场查扣无厂名、厂址的该品牌女士上衣、裤子、连衣裙等共394件。经工商部门初步核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据店主李某交代,“莲洛尔娜”是她自己注册的品牌,店内经销的这些所谓的“莲洛尔娜”服装是从北京服装批发市场购进的其他品牌服装。李某委托他人去掉这些服装原有吊牌、水洗标,然后将自己制作的“莲洛尔娜”吊牌、水洗标识重新缝制到服装上。

据工商部门介绍,《商标法》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或去除其注册商标并将该商品已投入市场,或广泛使用该商品,或利用该商品进行广告宣传等非法阻断或阻碍原商标和原商品联系的行为,其中被更换的商标称为“除标商标”,更换的商标称为“附标商标”。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实际上包括除标行为、附标行为、销售行为这三种商标反向假冒行为。鉴于李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商标的反向假冒,工商蓟县分局已对涉案人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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