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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日志:淘宝店主销售盗版导航地图软件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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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在淘宝网店上公开销售盗版的导航地图软件,店主刘某近日被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被告人刘某从周某处获得支付宝,并以周某的支付宝在淘宝网站上注册了一间淘宝网店,取名“好衣穿起来了”。当年8月中旬,刘某从网络上获取了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导航地图软件破解版,挂在其网店公开售卖,价格为5元至30元不等,并通过聊天工具教会买家下载、安装使用。

  从2012年9月21日至2013年3月2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时止,刘某在网上销售盗版的“凯立德”导航软件及升级版“凯立德”导航软件共599份,获取非法经济利益4607.48元。

  法院审理认为,“凯立德”导航软件是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商标注册和经国家著作权登记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导航软件。刘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的计算机软件,数量达到599份,属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某犯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根据刘某的犯罪情节和犯罪后的悔罪表现,同时考虑其是初犯,可对其适用宣告缓刑。故法院判决刘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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